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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件为准 |
百民字〔2017〕36号
关于印发《全市2017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救助项目和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生活补
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42号),制定了《全市2017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项目和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民政局
2017年6月1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全市2017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项目
和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7〕33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42号),有序推进2017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社保惠民工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项目和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项目,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精准及时,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筹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金9.58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筹集边民生活补助金1.53亿元,为符合条件的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行政农村居民发放生活补助,改善边民生活状况。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抓好低保政策兜底脱贫
1.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年内全市城镇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480元(含480元),全市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300元;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952元(含2952元),全市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140元。
2. 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按照“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全市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率达到40%(含)以上。
3.加强分类施保,切实提高精准兜底脱贫水平。结合精准脱贫摘帽标准的相关要求,对照低保重点保障户(A类)、基本保障户(B类)、一般保障户(C类)标准要求,做好分类施保,实行补助水平差异化,切实提高“低保兜底精准脱贫一批”水平。
(二)加强边民生活补助工作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行政村农村居民纳入边民生活补助范围,按照每人每月13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按时足额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低保金、给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行政村农村居民发放边民补助金,提高城乡困难群众、边民生活水平,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设富裕幸福魅力生态和谐百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广大困难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困难群众基本救助资金、边民生活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列入2017年绩效考评内容,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和边民生活补助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项目和边民生活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封志武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黄忠敏市民政局副局长(负责日常工作)
梁海波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成员:黄小乐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监察室副主任
黄双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谢霞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副科长
韦元静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
刘正团右江区民政局局长
陆东田阳县民政局局长
辛娥芬田东县民政局局长
黄耀业平果县民政局局长
黄明好德保县民政局局长
王伟靖西市民政局局长
田琳那坡县民政局局长
劳俊章凌云县民政局局长
黄和胆乐业县民政局局长
杨秀碧田林县民政局局长
虞静云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黄小春西林县民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办公室主任由黄双同志兼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以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积极筹措资金。全年力争上级补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9.5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53亿元),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行政村农村居民生活补助资金1.53亿元(自治区全额负担)。各县(市、区)也要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要求,做好本县(市、区)承担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预算安排,不断加大城乡低保资金投入。按照自治区和市的统一要求,及时提高城乡低保和边民生活补助水平,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不断改善生活状况。同时,要加大保障资金预算管理和执行力度,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的筹集、划拨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按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规范管理。各县(市、区)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城乡低保对象、边民补助对象的资格审核,规范城乡低保家庭和边民补助对象认定工作。严格按照按照“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原则,充分利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成果,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全市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率达到40%(含)以上。要主动与扶贫开发部门联系,杜绝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超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注意做好脱贫农村低保家庭的渐退工作,减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已明显超过低保保障标准,且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就可以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主要依靠低保脱贫的不良现象。
(五)加强督促检查。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项目和边民生活补助项目列为2017年度全市民政督查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建立督查考核常态机制,并争取纳入党委政府重点督查内容,确保两个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从第二季度起,市民政局将不定期组织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也要适时对本县(市、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工作,以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要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各县(市、区)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联系沟通,于每月8日前将上月城乡低保、边民生活补助金发放情况统计报表报送到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联系电话和传真:2989183),并做到民政部门上报的业务统计报表数据与同级财政部门上报的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数据保持一致,以便及时汇总上报自治区民政厅和财政厅。
请各县(市、区)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总结(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到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邮箱bsdb2989183@163.com)。
抄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抄送:本局社会救助科、规划财务科、监察室
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百色市民政局办公室2017年6月19日印发
(共印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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