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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民字〔2017〕46号关于印发《百色市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6/15 城事通编辑部 9.0k 阅读 469 点赞 查看原文

百民字〔2017〕46号

关于印发《百色市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同意,现将《百色市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民政局

 2017年6月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百色市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实施方案

为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的德才和工作实绩,促进公务员考核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激励我局机关和参公直属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认真抓好平时考核、绩效考评工作,激励先进,鞭策和惩治落后,充分发挥公务员平时考核在绩效考评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务员平时考核对象

局机关和参公直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考核内容

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为基本依据,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实绩及出勤等情况。

(一)德。是指公务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委政府决议部署,严守政治纪律等情况。特别是在政治立场、理论素养、行为规范、社会公德、诚信操守、思想境界、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二)能。是指公务员履行本职工作的能力,即把握政策、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处理问题及统筹协调等方面的能力。此外,内设机构领导还包括与其职位相匹配的统筹计划、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语言文字表达、专业能力水平等;内设机构非领导还包括与其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协调配合能力、表达能力等应具备的能力。

(三)勤。是指公务员勤奋敬业的情况,包括公务员的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心,遵守规章制度、出勤等情况。

(四)绩。是指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效果和效率,依法履行职责达到任务目标的程度,包括重大工作、日常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的效率、质量、数量及成效等。

(五)廉。是指公务员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有无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三、考核等次

平时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

四、考核标准

平时考核实行百分制,基础分为80分,根据相关加分和减分项计算考核得分。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的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评定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单位参加平时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30%以内;考核得分为70分至89分的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得分为60分至69分的确定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为59分及以下的确定为较差等次。

(一)激励先进加分

1.获省部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第一等次加10分,第二等次加9分,第三等次加8分;如果表彰、奖励不设等次的,加9分。

2.获厅级奖励的,第一等次加8分,第二等次加7分,第三等次加6分;如果奖励不设等次的,加7分。

3.勇于探索,改革创新,其工作做法、经验得到同级党委政府或上一级业务部门通报表扬、推广,或在上一级业务部门作典型经验介绍的,加5分;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的,加6分。属经验介绍的,需提供会议通知、发言材料、现场照片至少其中两样,全体型交流经验的不加分。

4.获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或市政协书面表扬的,每次加5分。

以上各项工作有主办和协办科室(单位)的,主办科室(单位)占加分的70%,协办科室(单位)占加分的30%;主要工作是协办科室(单位)负责落实的,占加分的70%,主办科室(单位)占加分的30%;主办或协办科室(单位)有两个以上的,按所得分值均分。相同工作内容同时获奖的只加最高得分。相同工作内容同时获奖指同一份文件获奖、同一项工作获得多次表扬或同一项工作同时得到奖励和表扬等。

5.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积极肯干,任劳任怨,完成工作任务量好,工作业绩突出的,加5分。

6.在绩效考评或岗位风险防控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加5分。

7.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并制止突发事件等重大事故的加5分。

8.有其他突出表现和成绩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加分方案,经评鉴工作领导小组或考核小组认定,加3-5分。

(二)惩治落后减分

1.承接各级绩效考评指标未完成任务减分。对于不完成承接各级绩效考评指标任务被减分的,按减分值(按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单位确认的指标分值计算)双倍减分;如因其他科室(单位)责任导致被减分,所减分值由承接指标科室(单位)和配合科室(单位)按3:7的比例分摊减分值(由承接指标科室、单位负责举证)。因客观原因被减分的,由承接指标科室(单位)提出申请,经评鉴工作领导小组或考核小组认定同意后,酌情减少减分或不减分。

2.行政效能工作落后减分。一是科室(单位)负责的工作被全国通报批评或书面指出问题的,科室(单位)负责人每次减10分,其他人员减8-9分;被全区通报批评或书面指出问题的,科室(单位)负责人每次减8分,其他人员减6-7分;被全市通报批评或书面指出问题的,科室(单位)负责人每次减6分,其他人员减4-5分。负有监督责任的牵头科室(单位)每人每次减2分。科室(单位)负责的工作被投诉,经查属未按规定办理或负有责任的,科室(单位)负责人每次减2分,具体经办人员每次减1-2分。二是科室(单位)人员服务态度差,被举报投诉经核查属实或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减2分;责任缺失,不作为、乱作为,被举报投诉经核查属实或通报批评的,每次减3分;效能低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慢作为,被举报投诉经核查属实或通报批评的,每次减4分。

3.理论学习工作滞后减分。科室(单位)人员不完成规定的理论学习任务,被通报批评的,每人减2分。未按时报送上级部门临时部署的学习心得、学习会议记录等各项材料的,每人减1分;漏报或不报的,每人减2分。此项最高累计减10分。

4.干部培训任务不完成减分。一是科室(单位)人员不按要求完成年度各项网络培训学习任务,被通报的,每人减5分,每人累计最高减10分;造成影响年度考核结果的,减10分。二是科室(单位)人员不按要求完成或无故不参加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初任培训、专门业务培训、任职培训任务的,减10分。

5.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减分。在科室(单位)内部监督检查中被指出存在问题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员每个问题减1分,每人累计最高减10分(以机关内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检查结论为准)。本年度检查发现与上一年度相同或类似问题的,科室(单位)和具体负责人员每个问题减2分,每人累计最高减10分。迟报整改报告等相关内部监督检查材料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员每次减1分,漏报或者不报的每次减2分,每人累计最高减10分。以上各项因分管领导决定造成的,不减分(以佐证材料为准)。

6.依法行政执行不当减分。科室(单位)草拟的规范性文件不按内部管理要求报送相关科室(单位)进行合法性审核,出现错漏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单位)负责人每次减2分,代拟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按此标准执行。科室(单位)行政不作为、违法行政或行政不当被公开批评、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被投诉举报,经核查属实,不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也每件减3分。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撤销或确认违法的,科室(单位)负责人每件减5分。

7.普法考试不完成减分。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普法考试任务,每人减2分。

8.工作纪律减分。一是无故上班迟到或早退1次减1分,2次减3分,3次以上减5分。二是上班期间上网闲聊、炒股、打牌、下棋、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视频、玩游戏等,每次减2分。三是会议无故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会议期间聊天,利用手机上网闲聊、炒股、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视频,打瞌睡、喧闹等违反会场纪律行为的,每次减2分。四是节假日安排值班因不在岗、缺勤或无法联系等行为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减5分。五是无故不参加机关单位组织的游园、体育、文娱、植树、冬修水利、大扫除、搬运及其他各项集体活动的,每人每次减1分。六是各级各项工作、会议、业务培训、集体活动无故脱岗的,每次减1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减2分。七是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减3分,贻误工作的减5分。

9.政治纪律减分。听信、传播政治谣言、妄议中央的减5分,发表有悖于公务员行为准则、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之言论,造成一定危害的每次减5-10分。违反党和国家机关禁令、违反机关管理行为的,直接评定为“较差”等次。

10.其他情形减分。有其他应当减分情形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减分方案,经评鉴工作领导小组或考核小组认定,减5-10分。

五、考核程序

(一)拟定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各参公直属单位拟定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局机关审核备案,并成立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评鉴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各项工作。

(二)拟定工作计划指标。

1.将本单位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到单位内部相关科室(单位)及具体职位。

2.制定公务员个人职位职责及任务指标。

3.公务员个人结合职位职责要求,拟定个人年度、季度、月工作计划及考核指标,作为平时考核的依据,经分管领导核准后,报局机关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展个人工作纪实工作。公务员个人根据日常工作进展情况,填写工作纪实簿。主要填写工作完成情况。

(四)分管领导审核评鉴。分管领导根据所分管的业务科室(单位)公务员工作纪实或日常了解实情,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评鉴,提出评鉴等次建议。

(五)确定评鉴等次。单位评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分管领导对公务员个人评鉴结果,综合评鉴确定季度考核等次。

(六)办理备案。按要求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评鉴等次结果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六、考核方法

采取单位统一开展、个人制定计划、开展“日记录、月记实、季考核”的方法进行,自下而上组织实施。

(一)制定个人年度和月工作计划。公务员个人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结合当前工作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及每月工资计划,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质量和措施,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基本依据。

(二)填写个人工作纪实。根据《百色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纪实簿》(见附件1)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记实簿,并统一印发给参加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个人。个人根据工作计划和日常完成工作情况,主要对计划工作、履职情况、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采取的创新举措以及出勤、培训、奖惩等情况进行记载,对主要工作进行小结和自我评价,在加(减)分栏填写加(减)分理由和事项,对为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

(三)开展考核评鉴工作。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评鉴确定考核等次。局机关内设机构正职、直属单位正职(科级以下)的平时考核评鉴,由局分管副职领导负责初审评鉴;内设机构副职及其他人员、直属单位副职及其他人员的平时考核评鉴,由内设机构正职、直属单位正职负责初审评鉴。由负责初审评鉴人员将初审评鉴考核结果建议填入《百色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纪实簿》“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正职领导评鉴建议”或“机关单位领导评鉴建议”栏。考核小组将所有参加公务员平时考核人员初审评鉴结果汇总报评鉴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规定确定最终评鉴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由局机关人事部门负责反馈给公务员本人。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公务员对平时考核评鉴等次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七、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一)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均在良好以上等次,且有2次以上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公务员平时考核有2次一般等次,或有1次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三)公务员平时考核有3次以上一般等次,或有2次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四)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勤、绩等结果,可以直接作为年度考核对公务员勤、绩的考核结果;对公务员德、能、廉等内容的考核,可以在平时收集,在年度考核时集中汇总评价。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的比重不低于60%。

(五)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情况与公务员职务晋升、奖惩培训等相结合。对平时考核表现优秀的,及时给予鼓励或表扬;对平时考核表现为较差的,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组织离岗培训等。

八、考核管理

(一)公务员试用期内和处分期内参加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定级、解除处分的依据。

(二)公务员在考核评鉴周期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周期工作日一半以上的,不进行该周期内平时考核。

(三)公务员因挂职锻炼或工作需要抽调到外单位工作,在外单位工作未超过6个月的,由外单位提供考核意见,由派出单位对其考核评鉴周期内提出意见和等次;超过6个月或驻工作单位时间为跨季度的,由工作单位对其评鉴周期进行考核。不得对同一评鉴周期重复评鉴等次,评鉴等次结果在公务员个人参加平时考核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负责初审评鉴的人员要根据公务员个人的工作纪实和审核评鉴结果,及时与其本人沟通,加强督促指导,改进工作。

(五)公务员应按要求制定个人工作计划,认真填写工作纪实,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制定工作计划、填写工作纪实的,单位领导可以对其进行告诫,并将其该评鉴周期平时考核评鉴为较差等次。凡被告诫2次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公务员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不能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

(六)各参公直属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要在评鉴周期第一个月<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size: 16pt; mso-spacerun: " yes";="" mso-font-kerning:="" 1.0000pt;="" mso-bidi-font-family:="" "mongolian="" baiti";="" mso-hansi-font-family:="" mso-ascii-font-family:="" baiti";"="">内将上一评鉴周期平时考核结果报局机关审核备案,报送审核备案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报送第四季度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备案时,将《百色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纪实簿》(附件1)一并报送审核。公务员平时考核半年和年度评鉴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九、相关要求

(一)平时考核工作,是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并将单位的各项主要工作纵向逐级分解到个人,以此设定考核指标,重点考核公务员的工作绩效和出勤情况,还应包括公务员参加和完成培训工作任务情况,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考核指标(即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应包括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或临时工作。平时考核核心是考核绩和勤,应侧重于定量考核,考核指标要处理好定性和定量的问题,对公务员绩的考核作为评鉴优秀等次的重要依据,对公务员勤的考核不作为评鉴优秀等次的依据,只作为评鉴为一般、较差等次的依据。要科学指导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职位公务员拟定好考核指标计划。

(三)平时考核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按照考核规定和程序各司其职,对考核情况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单位评鉴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平时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平时考核有关规定,不得有违法违纪、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有失公平公正等行为。

(四)从2018年起统一使用广西远程学习中心提供的公务员考核管理系统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局机关规划财务科和各单位要将所需费用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附件:1.《百色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纪实簿》

2.关于报送年度第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

        评鉴结果备案的函(模板)

3.年度第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评鉴结果

       汇总表

 4.年度第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评鉴等次

       人员名单汇总表(报送一式二份)

     5.百色市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评鉴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百色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纪实簿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    务

使 用 说 明

    一、该公务员平时考核纪实簿供县级机关单位科级及其以下非领导成员、市级机关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记录平时工作情况、出勤情况、工作总结、主管领导评鉴、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检查之用。公务员人手一册。

二、年度、月“工作计划”由公务员本人提出,主管领导同意。要认真做好月记实、季度小结和主管领导评鉴工作。

三、工作纪实是公务员平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务员要认真、如实填写,接受检查,妥善保管。

四、考核标准:平时考核的基础分为80分,根据相关加分和减分事项计算考核得分。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70分至89分为良好等次,60分至69分为一般等次, 59分及以下为较差等次。

(一)激励先进加分

1.获省部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第一等次加10分,第二等次加9分,第三等次加8分;如果表彰、奖励不设等次的,加9分。

2.获厅级奖励的,第一等次加8分,第二等次加7分,第三等次加6分;如果奖励不设等次的,加7分。

3.勇于探索,改革创新,其工作做法、经验得到同级党委政府或上一级业务部门通报表扬、推广,或在上一级业务部门作典型经验介绍的,加5分;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的,加6分。属经验介绍的,需提供会议通知、发言材料、现场照片至少其中两样,全体型交流经验的不加分。

4.获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或市政协书面表扬的,每次加5分。

以上各项工作有主办和协办科室(单位)的,主办科室(单位)占加分的70%,协办科室(单位)占加分的30%;主要工作是协办科室(单位)负责落实的,占加分的70%,主办科室(单位)占加分的30%;主办或协办科室(单位)有两个以上的,按所得分值均分。相同工作内容同时获奖的只加最高得分。相同工作内容同时获奖指同一份文件获奖、同一项工作获得多次表扬或同一项工作同时得到奖励和表扬等。

5.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积极肯干,任劳任怨,完成工作任务量好,工作业绩突出的,加5分。

6.在绩效考评或岗位风险防控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加5分。

7.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并制止突发事件等重大事故的加5。

8.有其他突出表现和成绩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加分方案,经评鉴工作领导小组或考核小组认定,加3-5分。

(二)惩治落后减分

1.承接各级绩效考评指标未完成任务减分。对于不完成承接各级绩效考评指标任务被减分的,按减分值(按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单位确认的指标分值计算)双倍减分;如因其他科室(单位)责任导致被减分的,所减分值由承接指标科室(单位)和配合科(股)室(单位)按3:7的比例分摊减分值(由承接指标科室、单位负责举证)。因客观原因被减分的,由承接指标科室(单位)提出申请,经评鉴工作领导小组或考核小组认定同意后,酌情减少减分或不减分。

2.行政效能工作落后减分。一是科室(单位)负责的工作被全国通报批评或书面指出问题的,科室(单位)负责人每次减10分,其他人员减8-9分;被全区通报批评或书面指出问题的,科室(单位)负责人每次减8分,其他人员减6-7分;被全市通报批评或书面指出问题的,科室(单位)负责人每次减6分,其他人员减4-5分。负有监督责任的牵头科室(单位)每人每次减2分。科室(单位)负责的工作被投诉,经查属未按规定办理或负有责任的,科室(单位)负责人每次减2分,具体经办人员每次减1-2分。二是科室(单位)人员服务态度差,被举报投诉经核查属实或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减2分;责任缺失,不作为、乱作为,被举报投诉经核查属实或通报批评的,每次减3分;效能低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慢作为,被举报投诉经核查属实或通报批评的,每次减4分。

3.理论学习工作滞后减分。科室(单位)人员不完成规定的理论学习任务,被通报批评的,每人减2分。未按时报送上级部门临时部署的学习心得、学习会议记录等各项材料的,每人减   1分;漏报或不报的,每人减2分。此项最高累计减10分。

4.干部培训任务不完成减分。一是科室(单位)人员不按要求完成年度各项网络培训学习任务,被通报的,每人减5分,每人累计最高减10分;造成影响年度考核结果的,减10分。二是科室(单位)人员不按要求完成或无故不参加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务员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任职培训任务的,减10分。

5.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减分。在科室(单位)内部监督检查中被指出存在问题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员每个问题减1分,每人累计最高减10分(以机关内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检查结论为准)。本年度检查发现与上一年度相同或类似问题的,科室(单位)和具体负责人员每个问题减2分,每人累计最高减10分。迟报整改报告等相关内部监督检查材料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员每次减1分,漏报或者不报的每次减2分,每人累计最高减10分。以上各项因分管领导决定造成的,不减分(以佐证材料为准)。

6.依法行政执行不当减分。科室(单位)草拟的规范性文件不按内部管理要求报送相关科室(单位)进行合法性审核,出现错漏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单位)负责人每次减2分,代拟并以市委、市政府、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按此标准执行。科室(单位)行政不作为、违法行政或行政不当被公开批评、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被投诉举报,经核查属实,不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也每件减3分。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撤销或确认违法的,科室(单位)负责人每件减5分。

7.普法考试不完成减分。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普法考试任务,每人减2分。

8.工作纪律减分。一是无故上班迟到或早退1次减1分,2次减3分,3次以上减5分。二是上班期间上网闲聊、炒股、打牌、下棋、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视频、玩游戏等,每次减2分。三是会议无故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会议期间聊天,利用手机上网闲聊、炒股、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视频,打瞌睡、喧闹等违反会场纪律行为的,每次减2分。四是节假日安排值班因不在岗、缺勤或无法联系等行为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减5分。五是无故不参加机关单位组织的游园、体育、文娱、植树、冬修水利、大扫除、搬运及其他各项集体活动的,每人每次减1分。六是各级各项工作、会议、业务培训、集体活动无故脱岗的,每次减1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减2分。七是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减3分,贻误工作的减5分。

9.政治纪律减分。听信、传播政治谣言、妄议中央的减5分,发表有悖于公务员行为准则、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之言论,造成一定危害的每次减5-10分。违反党和国家机关禁令、违反机关管理行为的,直接评定为“较差”等次。

10.其他情形减分。有其他应当减分情形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方案,经评鉴工作领导小组或考核小组认定,减5-10分。

年度工作计划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完成标准、要求

(用虚线划格)

内设机构正职(直属单位正职)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第  月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序号

工作计划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完成情况

(虚线划格)

月出勤情况

出勤   天(含出差、培训,下同)

事假    天

病假     天

旷工    天

第      季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月份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完成情况

(虚线划格)

未完成工作情况

个人小结

加(减)分理由和事项

内设机构正职(直属单位正职)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量化评鉴(含量化评分、季度考核等次):

签 名              年 月 日

本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季度出勤情况

出勤

天

事假

天

病假

天

旷工

天

半年工作总结

内设机构正职(直属单位正职)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评鉴工作领导小组量化评鉴(含量化评分、平时考核半年等次):

签 名              年 月 日

本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半年出勤情况

出勤  天

事假  天

病假  天

旷工  天

全年工作总结

内设机构正职(直属单位正职)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评鉴工作领导小组量化评鉴(含量化评分、平时考核年度等次):

(签名)

年 月 日

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全年出勤情况

出勤  天

事假  天

病假  天

旷工  天

附件2

关于报送年度第季度公务员

平时考核结果备案的函

:

我单位年第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按有关要求开展并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考核方式

……

2.考核结果

本机关(单位)共人,参加年第季度平时考核共人,其中:评鉴优秀等次人,评鉴为良好等次人,评鉴为一般等次人,评鉴为较差等次人。以上考核结果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布,公布期间未收到任何问题反映。

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单位名称) 年度第    季度

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总计

参加平时考核各层次人员情况

备注

科级人数

科办员人数

试用期人员人数

本机关单位实有公务员(参公人员)数

应参加平时考核人数

实际参加平时考核人数

其中:优秀等次人数

良好等次人数

一般等次人数

较差等次人数

未参加平时考核人数

备注

附件4

(单位名称)年第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

评鉴等次人员汇总表
(一式二份)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现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考核

等次

备注

附件5

百色市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评鉴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百色市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评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其及成员如下:

组  长:封志武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红光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范远飞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忠敏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  璇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韦文海  市老龄办主任

刘  海  市双拥办主任、安置办主任

黄小乐  办公室主任、法制科科长

黄正特  监察室主任、救灾救济科科长

黄  双  社会救助科科长

谢冰皓  优抚科科长

农尚东  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和区划地名科科长

黄翔芳  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

杨应福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

谢  霞  规划财务科科长

     黄炳辉  百色军供站站长

        韦胜欢  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农凤腾  市军休所副所长

     韦桂花  市殡仪所所长

        康  鹏  市生产办主任

        蒙美岐  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

韦元静  市核对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杨红光,副主任:黄忠敏(兼),成员由黄小乐、黄正特、王文涛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单位平时考核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平时考核工作;做好平时考核工作宣传和督查指导等工作;完成市平时考核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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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