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规〔2022〕6号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百色市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百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 知
市直和各县(市、区)有关部门:
现将《百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百色市大数据发展局
2022年7月8日
百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百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评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电子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远程异地评标是指在电子评标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系统”)实现抽取百色本地专家和异地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所抽取专家在属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平台系统完成项目评标的活动。
第三条 百色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的远程异地评标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一)评标专家库中本地区评标专家资源不足,所需抽取专业评标专家人数与应抽取人数比例小于10:1的;
(二)在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招标控制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3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招标人自行申请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做好远程异地评标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为远程异地评标活动提供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和技术支持,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远程异地评标的服务、协调等工作。
第三章 场地安排
第七条 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现场分主场和副场,项目进场实施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现场为主场,主场以外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现场为副场。
副场的场所由平台系统随机抽取产生。副场的场所数量由招标人确定,但不宜超过两个。
第四章 组建评标委员会
第八条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抽取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主场评标专家和副场评标专家共同组成。副场评标专家是指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副场所在地的评标专家。原则上主场抽取的技术类评标专家人数不超过1人。
第九条 因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有特殊评标要求,采取随机方式确定副场无法满足评标需求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主场提出申请,可以直接确定副场。
第十条 随机产生副场因评标专家数量有限,无法抽取到满足要求的评标专家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变更副场的,主场工作人员应及时通过平台系统随机变更副场。副场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保障评标机位,副场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主场工作人员变更副场。
第十一条 副场确定后,主场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通知副场工作人员做好远程异地评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百色本地的远程异地评标专家抽取流程按照《百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十三条 评标专家在确认参加评标后,因出现临时请假不能出席、因故不能完成评标、因回避或迟到超过规定时间被取消当次评标资格等情况时,应当立即通知主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职管理人员,并由主场补充抽取评标专家,补抽完成后应及时通知副场工作人员。
第五章 评标
第十四条 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本地参与远程异地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核验和签到工作,统一保管其通讯工具,指引评标专家至远程异地评标室,并为远程异地评标提供技术协助和服务。
第十五条 副场评标委员会成员登录主场评标系统,与主场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进行评标,独立、客观、公正提出评审意见,主副场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项目属地的评标委员会管理按照《百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十六条 评标活动开始前,主副场工作人员应指导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打开音视频会议系统,宣布评标纪律、评标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熟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电子评标系统操作流程,做好评标准备工作。主副场工作人员应始终保持在线,及时协调解决远程异地评标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一般在主场中心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推选。在评标过程中如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存在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讨论。
第十八条 在远程异地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需要进行讨论时,应当使用远程异地评标视频会议系统。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意见不一致时,应当通过评标系统进行实名投票表决,评标系统对表决结果进行记录。需要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提议,经评标委员会视频或文字方式交流、投票通过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需要核对原件的,由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主场中心评标委员会成员或授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确认,使用视频会议系统沟通后,评标委员会确认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或评标结束后发现评审错误,需重置评标流程的,评标委员会应提交书面重置评标流程申请,并说明重置原因,主场中心工作人员按照申请应及时进行重置,书面申请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使用电子签名签署完个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评标(审)汇总表和评标(资格审查)报告等文件。电子签名临时无法实现身份认证与文件签署等权限时,可以采用打印评审文件手工签名后上传扫描件的应急处置方法。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收到评标委员会组长下达评标(审)结束指令后方可离开评标现场。
第六章 特殊情况处置
第二十条 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在当天24:00点前尚未完成评标工作,对主副场中心均具备隔夜评标条件的,主副场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现场监督人员和招标人要求安排评标专家休息,次日再接续评标;对主副场中心如有一方不具备隔夜评标条件的,主副场中心工作人员应征求评标委员会意见是否继续评标,如评标委员会不同意继续评标,主副场中心工作人员应妥善安置评标专家休息,并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在评标工作开始前,因主场或者副场中心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评标机位或者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进行评标时,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1小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延迟评标时间,待故障解除后开始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1小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主场中心协商确定是否继续评标或延期评标,确定继续评标的,待故障解除后开始评标;确定延期评标的需另选开标时间,并重新确定副场、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第二十二条 在评标工作开始后,因主场或者副场中心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待故障解除后继续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评标,重新确定副场、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结束后,应由主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主、副场评标项目的视频监控、桌面监控的音视频数据和评标电子资料备份,统一存档、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招标人依法需要保存资料档案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向其提供。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计入主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数据统计。
第二十四条 主副场工作人员如发现远程异地评标活动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应通过主场及时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需要责令评标委员会改正的或者对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确认的,经主场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书面处理意见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主场协调后,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远程异地或者集中复核。需要协调副场的,由主场负责。
第二十六条 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评标专家评审费,由主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专家在交易系统签到时填写的银行账号信息支付。原则上主场评标专家的评审费可在评标结束时支付。
专家评审费分别按参与评标的各专家归属地评标专家评审费标准结算。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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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