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提高评标专家的评标业务水平,确保评标活动公平、公正,保证评标质量,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评标环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百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一、《细则》制定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21]1号);
(三)《百色市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百数发[2020]9号)。
二、《细则》制定过程
该《细则》征求了市发改、司法、财政、大数据、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6个单位意见,目前共收回5个单位反馈的4条意见。其中1条不予采纳,3条采纳。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细则》共分为六个部分,即“总则、专家的抽取、专家信用评价、专家管理、责任追究、附则”。
(1)第一部分总则部分对本《细则》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以及各相关部门职责范围作出具体明确。
(2)第二部分专家的抽取部分对评标专家抽取方式、条件作出具体明确。
(3)第三部分专家信用评价部分对评标专家的信用评价标准作出具体明确。
(4)第四部分专家管理部分对评标专家管理出具体明确。
(5)第五部分法律责任部分对评标专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具体明确。
(6)第六部分附则部分对本《细则》的解释权作出具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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