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可以实现评标专家和交易中心资源共享,解决本市评标专家资源不足等问题,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本市评标专家抱团,围标、串标招标项目。有助于防止不正之风,有助于防止人情腐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百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细则》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21〕1号;
(四)《电子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
二、《细则》制定经过
《细则》征求了市发改、司法、财政、大数据、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6个单位意见,目前共收回2个单位反馈的2条意见。全部采纳。
三、《细则》主要内容
《细则》共分为八个部分,即“总则、职责分工、场地安排、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特殊情况处置、其他、附则”。
(1)总则部分对本《细则》的法律条款、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作出具体明确。
(2)职责分工部分对各相关部门职责范围作出具体明确。
(3)场地安排部分对远程异地评标场地安排作出具体明确。
(4)组建评标委员会部分对远程异地评标的专家的抽取、管理等作出具体明确。
(5)评标部分对远程异地评标程序作出具体明确。
(6)特殊情况处置部分对可能存在的故障问题处置作出具体明确。
(7)其他部分对远程异地评标资料保存期限、违规情况处理等作出具体明确。
(8)附则部分对发行日和解释权作出具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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