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发〔2020〕33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做好百色市中心城区绿色建筑建设工作,结合本市建筑工程建设特点,我局制定了《百色市中心城区绿色建筑建设管理流程》,现予以印发,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县(市、区)实际,相应制定本辖区管理流程。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1日
百色市中心城区绿色建筑建设管理流程
为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电[2018]4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百色市绿色建筑建设管理,有效推进百色市的绿色建筑项目发展,结合百色市工程建设实际,编制《百色市绿色建筑建设管理流程》(以下简称管理流程)。
一、适用范围
(一)区域:百色市中心城区。
(二)建筑类型: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及按照绿色建筑标准改造的项目。
(三)起始时间:2020年4月1日起。
二、管理原则
(一)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二)其他建筑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申报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
(三)绿色建筑项目的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确保绿色建筑质量。
三、管理流程
(一)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
在项目立项阶段,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议书》中编制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编制“绿色建筑专篇”,明确项目拟达到的绿色建筑级别标准,并将实施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列入投资估算。市住建局派出专家协助市发改委对该“专篇”进行技术审查。
执行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二)规划方案设计管理
在项目规划审批阶段,明确绿色建筑规划指标要求,单体方案设计文本中含“绿色建筑专篇”;在总平与单体方案报建阶段,要求项目同步完成《绿色建筑设计方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案》,并通过技术审查或专家评审。
建设单位将规划方案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同时该资料报送市住建局墙改办,市住建局墙改办负责组织专家对方案中绿色建筑部分进行技术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交市自然资源局一并出具审查意见。
执行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三)初步设计管理
初步设计管理仅限于由财政出资且需要通过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需要在初步设计成果中编制“绿色建筑初步设计专篇”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案”,并汇总列明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专项概算的投资增量。市住建局派出专家协助市发改委对该“专篇”进行技术审查。
执行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四)施工许可阶段管理
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建设单位在办理绿色建筑项目施工许可时须提交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报告和《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含审查结论),详见附件2、附件3。
市住建局每月对已获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项目进行复核,不合格的则通知审查机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会同有关设计单位修改及重新审查,严重悖离的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追究审查机构相关审查责任。
执行部门:市住建局建管科、墙改办
(五)在建项目监督抽查管理
在绿色建筑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对绿色建筑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每年组织专家从已完工项目中抽取50%的项目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项目,要求各相关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并在整改后将整改报告报送市住建局。
执行部门:市住建局墙改办
(六)项目验收管理
按照《百色市中心城区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暂行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当参与验收的绿色建筑项目的控制项和评价中达标的评分项全部验收合格时,该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合格,并形成绿色建筑工程总体验收记录。绿色建筑专项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专项验收须提交材料:1、项目设计图纸、已通过审查的绿色建筑施工图集成表、审图回复单、设计变更、施工记录、材料进场记录、隐蔽工程证明材料、主要设备性能参数证明材料、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2、关于申请百色市中心城区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的报告;3、百色市中心城区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材料;4、百色市中心城区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核验表。
执行部门:市住建局墙改办、市质安站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县(市、区)实际,相应制定本辖区管理流程。
附件:1.百色市绿色建筑建设管理流程图
2.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
3.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表审查结论
33-附件1-百色市绿色建筑建设管理流程图2020010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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