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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令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工整改的通知

2020/03/18 城事通编辑部 1.4w 阅读 208 点赞 查看原文

百建发〔2020〕36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4日,由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乐业县广西乐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大楼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我局关于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及“严管重罚,惩防并举”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现责令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工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一、停工整改范围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市范围内施工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

二、整改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停工整改内容

(一)高处作业及易发生高处坠落部位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二)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及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管理及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督促本辖区内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按照本通知要求停工整改。

(二)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整改完成后须向其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工检查申请(加盖公章)。

(三)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该公司书面复工检查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当地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对该公司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凡整改收未达到合格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复工;达到合格条件的,应书面同意复工。如该公司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指令的,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四)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督促落实事企业项目全市停工整改制度,将该公司在本辖区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停工整改及复工检查情况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百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发出的扣分通知书等材料电子扫描件请一并报送。对未落实停工整改制度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卢志福,联系电话:13217763118;电子邮箱:bszjzak@163.com。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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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