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民字〔2018〕13号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已经市民政局领导原则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民政局
2018年3月15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纪律,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百色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依法依规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地。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工作、财经和生活等各项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二、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强化党组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的主体地位、主导因素和主推力量,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对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开展。
三、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意见以及市委贯彻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作风上务实。加大查处力度,以抓铁有痕的精神,紧盯年节假期,坚决纠正和防止“四风”反弹。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问题从重处理。对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开展专项检查,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节礼、滥发津贴补贴,借婚丧嫁娶敛财等顽疾进行严肃执纪,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治理行动,坚决纠正各项民政政策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要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及时采取措施整治“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根基
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等党纪党规纳入“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组织学习勤廉楷模先进事迹,加强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五、加大惩处力度,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 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单位、部门的主体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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