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民字〔2017〕70号
关于印发《百色市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加强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稳定,现将《百色市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百色市民政局
2017年10月25日
信息公开选选项:主动公开
百色市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关系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着千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全区电气火灾多发,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扭转电气火灾多发势头,维护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决定自2017年10月起至2020年10月,在全市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由百色市民政局办公室与社会福利科统筹,协调全市各县(市、区)民政局及各个社会福利机构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查找发现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格禁止采购、安装、使用各种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大力整治电气使用维护中的违章违规行为,全面规范电气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广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和逃生自救行为,力争通过3年综合防治治理,实现民政福利机构使用的各种电器产品质量合法合规,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电气相关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员工电气火灾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显著提高,将民政福利机构电气火灾事故降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特成立百色市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璇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黄小乐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法制科科长
杨应福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
黄双市民政局救助科科长
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社会福利工作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应福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项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3年综合治理,实现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零事故。
四、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推动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以各个社会福利机构为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逐一填写《电火灾防范检查表》。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二)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治理时间由2017年10月开始至2020年10月结束。各县(市、区)要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各县(市、区)要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组织各县(市、区)所辖的社会福利机构对照《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和系统排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逐一督促整改。
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各地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将全市各个社会福利机构的所有间室要全部排查一遍,并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开展,严把源头治理,对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6月到2020年10月)。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区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进一步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始终坚持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统筹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切实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二)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与消防、安监、电力、供气等部门协作配合,依法依规落实电气安全各环节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列出相关责任清单,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综合治理意见,重点推进解决。
(三)大力宣传,全员积极参与。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民政服务工作宣传培训内容,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提高社会福利机构服务对象和管理人员预防电气火灾意识。有条件的新建社会福利机构,要积极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电气火灾防控新产品,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检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四)强化考核,确保整治成效。要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考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以及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民政福利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对电气火灾治理考评考核力度,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按照“两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查现场)的要求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切实提升我市社会福利机构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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