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民字〔2017〕74号
百色市民政局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
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7〕54号)和《百色市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百审改办通〔2017〕23号)精神,决定对我局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行政许可项目法定办结时限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要及时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进行调整;要做好上下衔接,及时编制、修订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调整到位、落实到位、监管到位;要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
附件:百色市民政局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百色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
色市民政局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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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编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层级 和部门 |
设定依据 |
审批对象 |
法定办结时限 |
规定办结时限的依据 |
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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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08001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自治区、设区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
社会团体 |
筹备准备:60日;成立登记:30日;变更、注销登记:20个工作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0号) |
法定办结时限调整为“成立登记:60日;变更注销登记: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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