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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民字〔2022〕13号百色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百色市深化移风易俗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7/20 城事通编辑部 2.5k 阅读 406 点赞 查看原文


百民字〔2022〕13号

百色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百色市深化移风易俗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百色市深化移风易俗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民政局党组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1日

百色市深化移风易俗推进婚俗改革试点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办公室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百色市创建移风易俗示范村(社区) 活动方案>的通知》(百办通〔2022〕58 号)及《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婚俗改革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2〕182 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我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进一步推进我市婚俗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俗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遏制婚丧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不断提升百色市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12月底,建成市级婚俗改革示范单位1个、红白事服务中心示范村(社区)48个,带动全市婚丧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市级婚俗改革试点

选择隆林各族自治县作为市级婚俗改革试点单位。试点主要任务如下:

1.依法依规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清理规范,针对滥办酒席、高额彩礼、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后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及时在村(社区)公示栏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持续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持续深入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离婚疏导、夫妻沟通技巧、亲子教育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整合民政、法院、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优势资源,探索“法律+婚姻家庭”“社工+婚姻家庭”“志愿服务+婚姻家庭”等服务模式,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和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深入社区、村屯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咨询和宣传服务,开展婚姻家庭咨询调解、和谐婚姻家庭主题活动以及婚姻家庭经营之道团体小组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婚姻调解服务,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渠道,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婚姻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3.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因地制宜精心设计庄重神圣、温馨浪漫的室内及户外颁证场所,升级改造现有婚姻登记颁证厅,满足结婚新人对简约婚礼仪式的不同需求。深入持续开展结婚登记新人颁证服务和集体婚礼,并建立由专职颁证员和地方领导、社会名人、金婚夫妇颁证相结合的颁证员制度,鼓励结婚新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缔结合法婚姻。逐步引导结婚新人,将颁证仪式和婚礼合二为一。鼓励既弘扬优秀中华文化,有富有时代气息的现代婚俗创新,通过组织简约、喜庆的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让新人充分感受到婚礼的庄严与神圣、感受到对婚姻的承担与责任。

4.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使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相得益彰、互促共荣。深入挖掘壮族、瑶族、苗族、彝族、仡佬等少数民族特点鲜明、异彩纷呈、绚丽多姿的婚姻习俗和婚俗礼仪,增加优秀婚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引导健康向上的青年婚恋观,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文明乡风宣传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出品更多宣扬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等家庭和美、社会和谐的文化作品。贯彻落实中农办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行移风易俗,倡导和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倡导婚事新办、婚事简办,有效遏制基层特别是农村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杜绝天价彩礼“娶不起”等问题,抵制“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破除铺张浪费、人情攀比等不良习俗,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5.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贯彻落实中宣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为重点,加强总工会、妇联、团委、文明办、文广旅局等部门联动挖掘和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深入乡镇、社区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推动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广大家长注重自身修养,注意行为举止,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培养孩子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党员干部要带头把家风家教作为作风建设、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要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吸引群众走出“小”家、融入“大”家,积极参与和谐社区、美丽乡村等建设。

(二)开展红白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

选择48个村(社区)(具体名单见附件1)作为市级红白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试点范围,2023 年全面推广铺开。试点主要任务如下:

1.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各红白事服务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办公场地和相关设施设备,包括单独的红白理事会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包括办理婚事和丧事的服务场地,并配备开展服务所需的相关设备设施等。各地服务中心实行统一标识,在显著位置挂设“红白事服务中心”标牌,标牌格式:××县(市、区)××乡(镇)××村(社区)红白事服务中心。各红白事服务中心应明确由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统一管理。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成立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章程和婚丧喜庆事宜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见附件1、2指导样本)。红白理事会章程必须规定有礼金数量、办事期限、席面规模、饭菜标准等内容,由村(居)民代表大会根据相关要求提出并报送村(社区)党组织审定。村(社区)群众开展红白喜事等风俗活动需向红白理事会报备,并登记具体时间、地点、规模、宴请人员等事项。红白事服务中心应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财务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志愿者管理、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助推乡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3.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加强服务中心婚俗文化建设,设置婚俗文化墙或婚俗文化廊,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婚姻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基地;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倡导婚事新办、仪式从简,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

4.打造推广新时代文明丧俗。开展丧事文化建设,在尊重优秀传统习俗基础上,开展简化仪式、限制规模、文明节俭的治丧方式;大胆创新,以互联网、电子影像等形式再现逝者事迹,超越传统灯烛香火果品供奠;引导村(居)民实行遗体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不乱埋乱葬、修活人墓;加强丧事移风易俗宣导,倡导厚养礼葬,破除封建迷信,发挥返乡创业人士、新乡贤等群体引领带动作用,鼓励支持他们先行先试。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2年7月)。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市、区)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启动试点工作,并于2022年7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备案。

(二)组织开展实施(2022年7月-11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明确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试点建设,确保完成任务,取得工作实效。

(三)总结经验做法(2022年12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对试点建设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进行实时评估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于2022年12月15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试点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和村(社区)红白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的根本目的是遏制不正之风,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是深入贯彻落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婚丧喜庆事宜移风易俗工作提出的一项具体行动,也是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婚俗改革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婚俗改革试点和村(社区)红白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当地民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整体推进。

(二)统筹整合资源。加强工作统筹,积极协调宣传(文明办)、文广旅、卫健、司法、总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协作,在开展婚育宣传服务、婚姻家庭辅导、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方面统筹资源整合力量,形成合作共建机制,合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整合村(社区)现有综合服务设施、民政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可用闲置场所,为婚俗改革试点和红白事服务中心建设提供有利条件。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预算的支持为红白理事会服务中心提供人力和活动经费的支持。

(三)加强协调指导。组建百色市民政局婚俗改革工作指导组(具体名单和分工见附件5),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稳定推进,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各县(市、区)也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要积极引导鼓励试点地区围绕试点任务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探索形成一批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并及时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要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避免代替群众选择,引导群众不当局外人,形成系统高效的运行机制。要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

(四)加强教育宣传。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将开展移风易俗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内容,增强对红白事服务中心的管理能力。要深入挖掘和宣扬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先进典型,发挥各大主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多种形式宣传科学合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新理念新风尚,为推动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婚俗改革试点县名单

2.红白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名单

      3.红白理事会章程(指导样本)

4.婚丧喜庆事宜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样本)

5.百色市民政局婚俗改革工作指导组

附件1

百色市婚俗改革试点和红白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名单

一、婚俗改革试点县名单:隆林各族自治县

二、红白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名单

右江区:四塘镇桂明村、龙景街道福禄村、大楞乡罗甫村、

汪甸瑶族乡汪甸村

田阳区:百育镇九合村、那满镇新立村、洞靖镇雪平村、玉凤镇上镇村

田东县:平马镇梅宁村、祥周镇驮仙村、印茶镇立新村、那拔镇六洲村

平果市:果化镇同社村、海城乡拥齐村、四塘镇印山村、榜圩镇永旺村

德保县:那甲镇艾屯村、龙光乡妙怀村、都安乡农棋村、巴头乡念印村

靖西市:武平镇渠来村、龙邦镇护龙村、南坡乡明学村、果乐乡大根村

那坡县:城厢镇达腊村、坡荷乡中山村、平孟镇那珍村、百都乡果庇村

凌云县:逻楼镇安水村、泗城镇白马村、下甲镇水陆村、玉洪瑶族乡江更村

乐业县:逻西乡七更村、甘田镇九洞村、花坪镇花坪村、幼平乡幼里村

田林县:乐里镇百花寨村、潞城瑶族乡营盘村、六隆镇平细村、旧州镇那度村

隆林各族自治县:沙梨乡母施村、新州镇鹤城新区、德峨镇德峨村、者浪乡么窝村

西林县:八达镇红星村、普合苗族乡新丰村、那劳镇那宾村、西平乡木顶村

附件3

红白理事会章程

(指导样本)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破除婚丧喜庆中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新风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居)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设会长1名,由村(居)党支部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设副会长1名、理事5名,由会长提名、村(居)民代表推选产生。

第三条理事会成员应推选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担任,充分调动老干部、老教师、老劳模等同志参与积极性。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要积极宣传婚丧喜庆政策规定,耐心做好思想疏导,协助群众办理具体事务。

(一)推进婚事新办

1.结婚彩礼。倡导不要彩礼,彩礼不超过××万元。

2.结婚仪式。倡导简约温馨仪式,不搭建豪华彩门、铺设室外地毯,婚车规模不超过××辆,不燃放烟花鞭炮。反对低俗闹洞房行为。

3.宴席规模。婚事只设一次正餐,男女双方分办的宴席规模不超过××桌,双方合办的宴席不超过××桌(每桌按10人计)。

4.宴席标准。便餐不超过××元/人,正餐不超过××元/人。不得上高档烟酒。

(二)推进丧事简办

1.操办仪式。禁止大操大办、临街搭棚治丧,提倡播放哀乐、鲜花代替花圈的形式表示哀悼,提倡亲朋以胸戴白花、臂带黑纱的形式缅怀。倡导厚养薄葬、遗体火化、集中安葬。

2.办事期限。丧事办理不得超过3天。

3.席面规模。席面规模不超过××桌,总桌数不超过××桌(每桌按10人计)。每日总餐数不超过××餐,早晩各设××次便餐,中午设××正餐。

4.饭菜标准。便餐不超过××元/人,正餐不超过××元/人。不得上高档烟酒。

(三)推进其他喜庆事宜不办

对满月、百日、生日、入学、参军、履新、乔迁新居等其他喜庆事宜,不提倡操办。如确需办理,仅限近亲属参加,不得通知亲属以外的人参与,更不得借机收受礼金。

第五条婚丧喜庆事宜一律禁止低俗节目演出,非亲属礼金不得超过××元,禁止分时段、多地点办理,只限一事(次)一地办理。

第六条建立红白事报告制度。村(社区)民举办红白事时,要主动向理事会报告。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章程的个人,不得参与文明家庭、好媳妇、优秀党员等各类荣誉称号评选。

第八条本章程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年××月××日起施行。


附件4

婚丧喜庆事宜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指导样本)

一、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自觉破除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筒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文明新风尚。

二、提倡婚礼新办。结婚彩礼原则上最高不超过××万元,不哄抬“天价”彩礼(聘礼)和嫁妆,亲戚以外人员随贺礼最高不超过××元,宴请招待最高不超过××桌(每桌按10人计),办酒席不超过1天。反对组织豪华车队、选择豪华酒店、上高档菜肴和烟酒,反对低俗闹洞房等行为,提倡举办集体婚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

三、提倡丧礼简办。丧葬活动严格按照《广西殡葬管理条例》《百色市殡葬管理办法》进行,一般控制在3天以内,不违规摆酒设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反对在公共场所(除有关部门指定的专用场所)乱搭灵堂灵棚、乱放哀乐鞭炮、搞封建迷信等扰民行为,提倡简化仪式、限制规模、文明节俭的治丧方式;反对乱埋乱葬、修活人墓、超标准建墓立碑,提倡遗体火化、节地生态安葬。

四、提倡其他喜庆事宜不办。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原则上不办酒席。确需办酒席庆贺的,提倡仅邀请亲戚俭办聚会,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也不参加他人举办的其他喜庆事宜或赠送贺礼。反对把人情与金钱画等号,提倡健康文明的人际交往方式。

五、实行操办婚礼前、操办丧事后报告制度。婚礼在操办前10个工作日应向村(居)红白理事会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情况。丧事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红白理事会每月向村(居)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六、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村(居)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和遵守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规定,教育引导自己的家人、亲戚和身边人员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蔚然成风。

七、成立村(居)红白理事会。明确“宣传、引导、监督、服务”职能,制定婚丧事项操办流程,通过党员、村(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把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长辈推选为理事会成员,发挥红白事理会在办理婚丧事项中的重要作用。

八、制订奖励惩戒处罚规则。村(居)“两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加强监督管理,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对不遵守规定、不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全村(居)通报曝光,取消其文明家庭、先进事项等评选资格。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违规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对先进事迹、模范典型大力宣传、通报表扬,激发正能量。

附件5

百色市民政局婚俗改革工作指导组

第一组:负责指导田阳区、田东县、平果市、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

组长:黄忠敏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王文涛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和区划地名科科长

蔡依帆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工作人员

第二组:负责指导右江区、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

组长:任建伟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黄  双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邓伟岸  市殡仪管理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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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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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