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发〔2020〕48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2日,隆林县发生一起在建私人房屋墙体倒塌事故,造成1死1伤。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2日晚,隆林县一私人建房户主组织工人夜间突击抢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共10人,4人正在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4人在用砂浆回填违建砖墙(被标注“拆”字的砖墙)与山体间隙,22时许砖墙体突然倒塌,将正在砖墙体正前方搅拌砂浆的2名工人压倒,造成1死1伤。
二、事故发生基本调查情况
据隆林县住建局初步调查了解,该私人房建设在无权属人的地块上,未按规定办理用地、规划等建设手续;倒塌的围墙已经在事前经相关部门确认,属违法建设,并标注“拆”字,但未能及时依法进行拆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三、“两违”清拆工作基本情况
(一)目前,隆林县住建局机构改革前的职能整合和划定没有明确,职责不清,“两违”工作开展还存在盲区,未能理顺机构改革过渡期间的监管模式。
(二)对打击“两违”查处力度不够,发现“两违”的违法事件及违法行为未能应拆尽拆、坚决果断处理,以强有力的手段震慑和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县(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 年”专项行动,主动与当地安委办沟通,按照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三个必须”的原则,厘清监管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安全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抓安全生产工作。
(二)理清部门职责,消除监管盲区。现各地正处于机构改革阶段,职能整合和划定还未明确、清晰,各县(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在机构改革完成前应理清部门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履行职责,继续对违法建设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和定性分类,依法查处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准确认定各类违法建设,依法予以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限期拆除。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设,实施“零报告”制度,发现违建苗头及时制止,全程取证,及时将巡查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对于“两违”工作已明确监管职能但未办理移交手续的部门要尽快做好移交工作,要严防严控,严厉打击“两违”行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强化部门沟通,坚持联防共治。各县(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已移交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职责的,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坚持联防共治,将“两违”治理与消除安全隐患相结合,切实加大检查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相关责任部门做好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两违”行为。
2020年4月2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