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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7/13 城事通编辑部 8.1k 阅读 73 点赞 查看原文

百建发〔2020〕85号

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田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百色城区(含田阳区)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各有关单位:

2020年是我市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按照百色市委、市政府相关的工作部署及自治区文明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城市(地级市)测评体系(2018年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深入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


2020年7月14日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方案

2020年是我市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按照百色市委、市政府相关的工作部署及自治区文明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城市(地级市)测评体系(2018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深入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方针,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决策和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测评体系》为主线,以建筑工地规范管理为主阵地,以积极高昂的创建热情、全员参与的创建态势、求真务实的创建作风,广泛深入地开展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力争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各项测评指标的达标率和综合考评成绩在全区地级市中处于较高水平,争取到2020年获得自治区文明城市称号。

二、实施范围

百色城区(包含右江区、田阳区)所有建筑工地;右江区住建局、田阳区住建局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和各物业管理小区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为切实推动百色城区建筑工地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局决定成立“百色市住建局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陆伟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峰玠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罗  炽办公室主任

        农本福  市场监管科科长

        卢志福  质安科、质安站负责人

        刘乾明  建管科负责人

        范东清监察支队负责人

        周伦举物管科科长

其他成员由质安科(站)、建管科、监察支队全体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质安科,办公室主任由卢志福同志担任,负责统一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规范工地围挡设置

1.施工现场围挡必须采用封闭式并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留有缺口,围挡底部不得有积水、泥浆外泄现象。

2.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美观,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做到安全无隐患、无明显污迹、无乱涂写、乱招贴,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3.位于城区主干道的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位于其他一般路段两侧的工地围挡设置高度不小于1.8m。

4.禁止将建筑材料、构件贴近围挡堆放,严禁将围挡做挡土墙、其他临时设施附墙使用。

(二)加强公益广告宣传

1.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要设置在项目主要沿街面或显目位置。公益广告展示覆盖面比例不得低于工地围挡总面积的30%,公益广告应包括核心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鼓励选择内容、色调与周围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也可从我局公布的公益广告中选用,确保公益广告设计精美、耐久性强。具体的广告词和相关宣传图也可参考中国文明网“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http://www.wenming.cn/jwmsxf_294/zggygg/)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http://www.wenming.cn/specials/zxdj/hxjz/tsjz2016/)等相关网站。

2.施工单位要加强围挡的日常使用管理,定期对围挡进行保洁、维护,确保围挡安全、牢固、美观;重点做好围挡公益宣传广告日常维护工作,保持围挡公益广告无错漏、无破损、无污染、无遮蔽。发现错漏、破损、污染的,要及时修补或更换。监理单位要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围挡设置管理工作。停工且施工单位已撤场的建筑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围挡设置、美化、维护等有关工作。

(三)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各部门、右江区、田阳区住建局要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开展清洁行动,督促中心城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工地、各物业小区按方案要求开展环境卫生大治理行动。要求工地范围内主要道路应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应设置完善,工地内部应无明显坑洼积水,建筑材料堆放有序并设置标牌,工地内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不得积压,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围挡周边共享单车、电动车、机动车应规范停放。

(四)深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全面对标建筑扬尘防治“6个100%”要求,严格落实“工七条”、“路六条”整治标准,将扬尘整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建筑施工管理,通过设置工地封闭式围墙,加强裸土覆盖,在工地大门进出口设立车辆冲洗平台、配备冲洗设施,施工主干道进行硬化,安装喷雾、喷淋降尘系统等措施规范建筑施工管理,治理工地扬尘,确保施工场地干净整洁。

(五)开展工地巡街执法“回头看”

各部门、右江区、田阳区住建局在执法巡街工作发现的问题应书面通知责任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并适时开展问题整改复查工作。我局将根据巡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对于未整改完成或屡教不改的工地将视情况通过通报批评、信用扣分、重点监管等方式进行严厉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田阳区住建局、右江区住建局、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工地参建企业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粘贴公益广告、设置宣传栏、播放宣传片等方式进行宣传,宣传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职工干部、群众对开展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

(二)强化工作责任。田阳区住建局、右江区住建局要对照《百色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任务分解表》,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人。要结合具体负责的创建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要建立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年度工作台账,资料整理、归档,对尚未达标的工作进行通报,确保创建任务的落实。

(三)强化联动联创。要坚持市区联动联创,要在市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右江区作为市本级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主战场,要发挥主作用,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力争业务工作获得国家和有关部委荣誉,为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加分。

(四)强化督查考核。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是我市2020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对创城工作实行责任制管理,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中。各部门,田阳区、右江区住建局,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工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达标。要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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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