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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民字〔2018〕22号百色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4/17 城事通编辑部 1.9w 阅读 544 点赞 查看原文

百民字〔2018〕22号
 

百色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市老龄办、市双拥办,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民政局

                                2018年4月15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转发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脱贫攻坚全过程,推动领导干部主动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推动领导干部主动履职尽责,强化监管,保障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地落实;推动局党员干部主动改进作风,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脱贫攻坚事业上,以良好政治生态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二、自查自纠主要内容

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淡化虚化弱化、监管职责缺失、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干部作风以及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违纪和贪腐等方面问题进行自查,重点查摆 2015 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整改措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一)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内容。聚焦行政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摆民政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重审批轻管理、重拨款轻监督、重进度轻实效、重管本级轻管下级,以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不处理、不移送、不整改,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等问题。

(二)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内容。聚焦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履责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履责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民政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歪脑筋、伸“黑手”以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自查自纠工作从今年 3 月开始,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止。自查自纠工作要将宣传发动、全面自查、边查边改贯穿整个过程,不分阶段,不分节点。

(一)全面动员部署。2018年 3 月底前,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启动自查自纠工作。要按照自查自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局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有序有效开展和工作质量。

(二)加强宣传发动。在自查自纠工作启动后,把宣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贯穿于自查自纠全过程。采取“五个一”措施全面开展宣传发动:一是召开一次党员干部会议。结合动员部署会议,将自查自纠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宣传至本单位每一名党员干部;二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发生在身边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形成警示震慑;三是采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结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利用报刊、网络、微信及宣传专栏等载体,营造宣传氛围。

(三)组织全面自查。局领导和党员干部要对照自查自纠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深入查摆问题,对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体检,通过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下一阶段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找准方向。要按照方案要求,如实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附后),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未发现问题时,本局和领导干部个人要作零报告。各科室和各直属单位要对 2016 年以来收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未办结的要及时办理。

(四)坚持边查边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台帐,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做到每个问题都有一个解决方案、一个责任人,进一步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全面集中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活动期限内能够整改的问题,必须在活动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

(五)强化督促检查。视情况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市、区)组织民政重点业务督查。开展督查工作要注意防止给县(市、区)和单位增加过多负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民政部门在扶贫监管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并负责对县(区)进行业务监督指导。

(二)从严执纪问责。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不珍惜机会、抱有侥幸心理、执迷不悟、拒绝挽救、顽抗到底的党员干部,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从快处理,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不把握政策,自查自纠走过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突出领导干部,坚决追究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三)及时报送材料。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于4 月 30日前将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和自查自纠问题情况表经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书面报告交市局办公室收集汇总报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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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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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