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百色市
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健全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体系,加强诚信行为动态监督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百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情况、企业纳税情况、内部管理、办公基础设施情况;
(二)业绩情况:包括代理机构在百色市(含县区)年度累计代理招标项目宗数、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代理招标宗数、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代理招标宗数评级得分;
(三)履职行为:包括代理机构历史良好行为评价、通报表彰、业务质量考评、参加主管部门招标相关活动、所有代理项目被招标单位评定为优秀的比率、社会责任和不良行为评价;
以上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一)检查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31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确定。
(二)检查组成员:
第一组:
组 长:郭士鑫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组 员:罗 庆 市住建局建筑工程招标站负责人
李 瑞 市住建局建筑工程招标站技术员
第二组:
组 长:冼忠西 市住建局一级调研员
组 员:刘乾明 市住建局建管科科长
罗 贵 市住建局建筑工程招标站技术员
四、相关要求
(一)专项检查是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行为的重要举措,受检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好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三)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按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检查组人员应做到公正文明,依法合规,如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综合评价表
2.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扣分表
3.业务质量考评专项检查表
4.招标单位对代理机构“一标一评”评价表
5.相关计分标准说明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4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