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房产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房产管理行业诚信管理体系,现对我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登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即日起,凡在百色市范围内承接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市房产局进行诚信登记,办理《百色市房产管理行业企业诚信档案》。
二、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如实录入诚信信息,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局将予以扣分、通报,并将该机构清理出诚信平台。
三、实行诚信计分制度。企业信用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信用分满分为30分;良好行为信用分满分为20分,采用加分制;无不良行为信用分满分50分,采用扣分制。
1、基本信用分根据企业人员配备、科技创新、管理水平等情况评价。
2、良好行为信用分根据企业获得国家、自治区、市级表彰等情况进行评价。
3、不良行为信用分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日常代理业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等情况进行评价。
信用等级分为A级(90分以上)、B级(75-90分)、C级(65-75分)、D级(65分以下)四种。等级认定我局根据统一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动态调整。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和管理
(一)建设单位在选择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时,应在应核实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信息,不得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业务发包给信用等级为D级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不进行诚信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各级房产主管部门开展物业服务检查时,如发现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查处,并报我局进行扣分或进行其他相应处理。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百色市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信息登记表
2.百色市物业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
百色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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