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发〔2021〕71号
市级各有关单位、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保障中心:
为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掌握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匹配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百色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匹配调查摸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4日
百色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匹配调查摸底
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为加快发展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掌握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匹配实际情况,为科学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打下基础,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为出发点,重点调查摸底各地新市民、青年人情况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存量土地、存量房屋基本情况,按照供需匹配、职住平衡原则,科学评价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潜力,合理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
二、调查范围
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全市城镇户籍人口住房状况、新市民住房状况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存量土地、房屋等潜力资源情况调查摸底工作。
(一)城镇户籍人口住房状况。包括城镇户籍人口户均住房(宅户比)情况、各类住房情况、户籍家庭住房困难群体情况。
(二)新市民住房状况。包括新市民人口情况、新市民分布情况、新市民住房情况。
(三)潜力调查。包括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产业园区企业工业项目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闲置用地、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及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等情况。
三、成立调查工作组
经研究决定,成立百色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匹配调查摸底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副组长:陆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黄峰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杨琴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主任
韦燕庚 市住建局住保科科长
黄建波 市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科科长
刘 燕 市公安局户政支队支队长
潘春燕 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罗林华 市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科科长
黄敬民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科长
隆 俊 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科科长
农开阳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室副主任
零允漂 市教育局项目办副主任
马 甄 市卫健局人事科科长
赵海圆 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陆丰暖市国资委产权与收益科科长
侯多良市工商联会员部(经济部)部长
调查摸底工作组负责对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查摸底工作,市本级各成员单位配合提供相关数据给调查摸底工作组办公室。市本级调查摸底工作组各县(市、区)为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并要求各县(市)自行成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匹配调查摸底工作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调查摸底工作。
调查摸底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市本级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保科,办公室主任由韦燕庚同志兼任。市本级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复核和上报全市数据。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准备工作(2021年9月3日-9月5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出台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匹配调查摸底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下发相关培训教材和课件;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成立市本级调查工作组,负责组织本地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做好工作部署及部门衔接工作。各县(市)成立本辖区内调查工作组和负责本辖区内调查摸底工作。
(二)实施调查摸底(2021年9月6日-9月11日)。市本级、各县(市、区)调查工作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倒排计划,确保调查数据准确、全面和完整,确保调查工作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三)汇总上报(2021年9月12日-9月15日)。各县(市、区)编制调查结果,将经确认后的调查成果、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表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保科。市本级工作组成员单位的数据上报时间为9月12日,各县(市)的数据上报时间为9月13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市本级调查成果和各县(市)上报材料汇总形成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匹配调查成果及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表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调查摸底专项行动是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调查摸底工作提上重要位置。各县(市、区)要切突加强对调查摸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协调,切实履职尽责,及时有效解决存在问题,高质量推进调查摸底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配合,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共同抓好调查摸底工作。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摸底相关工作,并主动联系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交通、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管理、城市管理、邮政、工商业联合会等相关部门配合提供相关数据。
(三)加强统筹协调。本次调查摸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妥善安排,确保调查摸底工作顺利推进。参与本次调查的工作人员要专人专责、专项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调查摸底工作任务。调查摸底工作期间,各工作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四)保证工作质量。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对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本级调查工作组上报数据进行复核,确保数据准确、全面、真实。市住建局住保科负责收集汇总全市数据,初步审核汇总各地调查摸底结果,上报自治区住建厅。未尽事宜,请与市住建局住保科联系,联系人:潘兰线,联系电话:15807861495、0776-2820751,联系邮箱:bsspgb@163.com。
附件:1.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匹配调查摸底表
2.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表
3.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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