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房产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物业管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采集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基础信用信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凡在百色市范围内承接物业服务业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市房产管理局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填报《物业服务企业基础信用信息采集表》。
二、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请将采集表报给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由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房产管理局。
三、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可直接将采集表报送至市房产管理局,也可由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与其会员单位的采集表一同汇总后统一报送。
四、市房产管理局将于2018年9月1日起向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登记情况。拒不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将进行信用扣分和公开通报,并按照《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1206号)规定限制市场准入。
五、报送采集表时,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一同报送。纸质材料径送或邮寄至市房产管理局物管科(地址:百色市解放街48号),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sfcjwgk@163.com,联系电话2829108。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联系电话:2222677。
附件:物业服务企业基础信用信息采集表
百色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8月21日
物业服务企业基础信用信息采集表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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