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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民字〔2021〕4号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4/19 城事通编辑部 1.7w 阅读 459 点赞 查看原文

百民字〔2021〕4号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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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推动全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民政事业“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百色高质量推进“一市一区”建设贡献民政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凝聚干事创业强大能量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走深走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 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 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精神,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各项任务落地见 效,在强化理论武装上走在前、作表率。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全面系统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的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市民政系统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坚持以全会精神为引领,全力推动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关于民政工作各项部署落实落地,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百色新征程中贡献民政力量。

二、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积极顺势而为,制定完善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将符合条件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继续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强化动态管理,对过渡期满后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不再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及时退出低保范围。继续实施“按户施救”和“按人施救”、收入型贫困救助和支出型贫困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模式,完善相对贫困家庭的兜底救助渠道。开展调研论证,指导田阳区开展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

(四)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完善低保、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合理确定城乡低保覆盖率,并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完善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办法,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访视、照料服务。巩固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成果,健全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长效机制。抓好边民生活补助,加强补助对象资格审查和动态管理。

(五)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发挥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问题。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县、乡两级核对能力建设,配合自治区加快推进跨省区域信息核对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临时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功能,探索临时救助异地申请改革,对于遭遇重大困难的家庭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高救助标准。巩固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逐步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指导基层乡镇用好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入户调查成果作为低保审核认定的依据,推动建立低保对象生存认定管理,提高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理论研究,加大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担当实干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市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开展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短板。继续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医养结合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县级失能照护机构、乡镇敬老院、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完善特殊困难、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

(七)强化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培育养老新业态。加强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将床位空置率高的城镇和农村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向社会开放。推进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应用,探索智慧养老院试点建设,将智慧养老平台与社区养老联接,依托平台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引入社区,逐步培养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站和日间照料中心功能。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解决社区老年人养老问题,不断提高社区老年人生活质量。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落实床位补助、运营补贴等扶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培训提升行动,全力提升全市养老服务人才整体素质。

(八)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继续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九)发展壮大健康养老产业。研究制定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健康养老产业重点项目融入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内容,协调推进百色生命健康城的系列康养项目建设;高质量规划和推进全市康养产业集聚区建设,争取百色市老年养护院旅居康养项目投入运营,田阳区“幸福城”生态旅游休闲康养中心、百色鸿福康复理疗中心两个康养项目开工建设,健康旅游养老特色小镇、智慧旅居康养社区完成规划布局;实施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行动,争取田林县老年养护院、隆林县社会福利院改造工程动工建设,新建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政策落地。以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主动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优势资源到百色投资健康养老产业。

四、建立关爱服务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十)强化未成年人保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推动市、县两级调整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推动各级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门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搭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服务平台。指导市救助站及脱贫县继续做好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十一)提升儿童福利工作质量。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的意见》,整合资源打造区域性集中养育儿童的福利机构,建立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常态化指导和监管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收养登记工作的管理。

(十二)落实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精准认定,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质量。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培训。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五、夯实基层政权基础,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十三)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继续做好基层服务管理创新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探索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新路径。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和大规模移民搬迁基层组织重构优化等后续管理工作,抓好民政领域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落实,助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十四)抓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抓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指导开展新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任职培训,提升新当选村(社区)干部履职履责能力。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推广“一组两会”屯级协商自治模式,深化村民理事会规范建设,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抓好乡村治理各项任务,深入实施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服务能力。
    (十五)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开展全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推进社区减负,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做好城乡社区工作者示范培训。建立健全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六、培育和监管并重,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十六)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年报、评估、抽查中同步推进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以“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大培训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社会组织党员培训力度,强化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激发党员工作热情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十七)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在抓好年检、重大事项备案等常规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双随机”执法抽查力度和组织联合执法,大力清理“僵尸”社会组织,注销一批、撤销一批、激活一批多年不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巩固深化排查整治成果,完善风险预警评估、应急处置措施,严密防范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十八)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加快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等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所需的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十百千工程”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公益活动、开展科普服务等形式,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七、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步

(十九)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巩固行政区划管理成果,推进行政区划优化提质,合理调整城市管理体制,促进扁平化管理。稳妥推进“镇改街道”、“撤乡建镇”。持续推进政府驻地管理问题整改。有序组织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

(二十)健全行政区划管理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变更工作规程》以及设镇设街道标准,规范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二十一)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加强地名命名更名标准化建设。稳妥审慎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积极推进区划地名信息成果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广西区划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提升地名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强化地名档案管理,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

(二十二)加强行政区城界线管理。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做好“桂滇线”第四轮联检工作。完成百色—河池毗邻县界、右江区—田林县、田东县—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边界联检。加强各级界线界桩管护工作,做好区划调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八、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十三)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持续推进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介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强化救助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救助管理专项活动宣传。

(二十四)深化殡葬领域改革。进一步推动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加快出台《百色市殡葬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县(市、区)殡葬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启动全市殡葬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各类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持续开展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持续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村(社区)红白理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加强殡葬服务规范管理和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五)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提高涉外婚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质量,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和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方法措施。

(二十六)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指导隆林、乐业、那坡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社会化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市福利医院的建设进程。

九、强化综合监管,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健康发展

(二十七)推动慈善事业有序发展。加大对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慈善信息公开的监管,强化对慈善组织的审计,加强对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的联合执法,特别是加强对全市慈善组织的监管,重点对百色市教育基金会历年借出款项、向兼职退休干部发放补贴等问题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督促其整改到位,消除社会影响。

(二十八)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大社会工作组织的培育力度,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培训,制定激励保障机制,提高社工作人才的积极性,加强社会工作者人员的管理,确保社会工作组织和人才在规范的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服务民政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十九)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监督管理。继续推进“时间银行”社区志愿服务项目,深入开展百色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扶老济困服务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引导和管理,推进志愿组织向专业化团体培育,加大志愿者专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民政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服务民政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十)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合理的社会工作职业薪酬制度,不断改善社会工作人才的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和工作条件,使社会工作成为受人尊重、有成就感的职业。加强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沟通汇报,落实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社会工作人才方面关于“对取得国家高级、中级、初级社会工作资格的,分别给予10000元、6000元和3000元奖励;对评为自治区级、市级社会工作优秀人才的,分别给予培训机构最高5万元、3万元的培训经费补助”的政策,激励更多的人才和组织进入社会工作领域。加大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扩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来源和培养渠道,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三十一)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加强福利彩票销售规范化管理,促进彩票销售渠道建设,优化产品供给,创新营销宣传,巩固现有购彩者群体,拓展新购彩人群。做好福利彩票风险防范工作,促进彩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活动。

十、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持续提升民政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十二)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组织编 制好《百色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规划和《百色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百色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百色市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百色市殡葬事业 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专项规划。

(三十三)加快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推动探索民政综合执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制定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推动民政政务服务“简易办”。

(三十四)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细化落实增强基层民政 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提升基 层民政服务能力。统筹用好各类财政预算内资金、福利彩票公益 金、专项债、地方债等资源,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

(三十五)做好民政资金和统计工作。开展民政专项资金使 用管理情况审计,强化资金监管。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做好“十 四五”民政重点建设项目储备,围绕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做好年度 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建立民政统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做好民 政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与业务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采集和共享,实 现民政统计数据与民政业务数据同源同表。

(三十六)抓好民政系统生产安全工作。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推动全市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殡葬管理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社会组织以及民政机关和民政施工项目等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三十七)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始终保持高度警醒,科学应对、灵敏反应、精准施策,不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民政服务领域疫情防控,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聚焦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流浪乞讨救助、殡葬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行业,确保民政服务行业平稳、有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稳妥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做好受疫情群体救助保护工作,指导做好社区疫情防控,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十一、强化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十八)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机关政 治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 开放、担当实干”工作方针,立足民政工作实际,主动担当作为,深入研究务实、精准、管用的落实举措,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民政 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

(三十九)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 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 推进正风肃纪、健全制度机制为重点,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 融合发展,努力建设模范机关,组织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 干部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 周年系列活动。

(四十)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中强化政治监督,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 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持续纠治“四风”特别

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 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发挥巡察监督作用,推进局直属单位巡察全覆盖,探索建立整改日常监督有效机制,注重巡察成果运用。

(四十一)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 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优化干部培养选拔,强化干部管理 监督,深化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鼓励广大民政干部争当群众心中“最可爱的人”,做新时代民政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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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