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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百建办〔2018〕110号)

2018/05/17 城事通编辑部 1.7w 阅读 450 点赞 查看原文
百建办〔2018〕110号
 
关于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自2017年以来,我委开展了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工作。截至目前已有64个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项目,这些项目在规划审查时已提交了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并通过审查。近段时间经我委核查,仅有12个项目进行了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7个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了施工。为了推进绿色建筑实施工作,切实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将加强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工作,现通知如下:
1、各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由专人负责落实,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各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要认真厘清通过审查的绿色建筑专篇,明确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并进行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
3、各项目施工图审查单位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严格审查绿色建筑施工图,确保施工图设计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各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建单位,要认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若仍有对政策和技术标准不够了解的,可咨询我委墙改办。我委将开展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对不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将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附件:1.已按绿色建筑标准施工的项目名单
2.已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项目名单
3.未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的项目名单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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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