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办〔2017〕169号
关于开展全市村镇建设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村镇建设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根据百色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的通知》(百绩办发〔2017〕27号)、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2017年度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建办〔2017〕135号)要求,经研究,我委拟定于2018年1月3-5日对全市涉及绩效考评的村镇建设部分项目进行绩效考评验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对象
(一)验收时间
2018年1月3-5日,具体考评验收时间由各组组长决定,各县(市、区)联络员应及时对接好相关工作。
(二)验收对象
示范县项目:田阳县、平果县、靖西市
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镇:田东县祥周镇、凌云县下甲镇、乐业县花坪镇。
第三批百镇建设示范镇:田阳县那满镇、靖西市安德镇、田林县定安镇。
二、验收组成员
第一组:负责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靖西市(田阳县示范县项目、田阳县那满镇百镇项目、田东县祥周镇百镇项目、平果县示范县项目、靖西市示范县项目、靖西市安德镇百镇项目)
组 长:周 纲 百色市住建委副主任
组 员:龙昌正 百色市住建委村镇科科长
梁 雯 百色市住建委村镇科干部 18677667855
(联络员)
第二组:负责田林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定安镇百镇项目、凌云县下甲镇百镇项目、乐业花坪镇百镇项目)
组 长:韦 钰 百色市住建委副主任
组 员:陆至强 百色市住建委村镇科主任科员
黄 轩 百色市住建委村镇科干部18777620910
(联络员)
三、验收依据
(一)百色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的通知》(百绩办发〔2017〕27号)。
(二)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2017年度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建办〔2017〕135号)。
四、验收程序
(一)查阅资料
1.计划文件。自治区下达的项目计划文件,各县(市、区)印发的实施方案。
2.台帐资料。考核指标的旬报、半月报、月报进度报表,资金支付凭证,县级验收方案及其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照片、竣工后照片等。
3.任务完成情况。采集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0日。
4.自查自评资料。包括自评报告、自评记录表。
(二)现场核验。深入项目所在地现场并结合工程资料核查项目竣工情况,现场核对是否与下达项目计划的规划、内容一致,是否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建设工程观感质量是否良好,建成投入后是否能按原计划使用功能一致等。
(三)验收总结。验收完成后,各验收组应于2018年1月5日前将本组验收汇总材料及评分情况报市住建委村镇科。
五、考评结果
本次考评结果数据将直接作为村镇建设绩效考评项目年终绩效考评数据采集结果。
六、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市)要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的反映工作情况和提供相关数据。
(二)各县(区、市)要精心组织,开展县级自查工作,及早布置,自下而上的开展县级验收工作,并按照百建办〔2017〕135号通知中考核内容于2017年12月25日前报送绩效考评项目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请按市住建委印发的《关于规范村镇建设绩效考评项目有关纸质档案建档工作的紧急通知》做好归档收集。
(三)市验收组到各地开展现场考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接受地方超标准接待。要认真履职,实现公平、公正考评。
附:1.2017年度核验工作记录表(示范县、百镇)
2.百色市住建委2017年度村镇建设绩效考评指标项目评分表
http://zjw.baise.gov.cn/uploadfile/2018/0106/20180106103121883.docx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13日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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