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民函〔2021〕103号
百色市民政局关于同意百色市康顺颐养中心
成立登记的批复
百色市康顺颐养中心举办者:
你们关于成立百色市康顺颐养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准予百色市康顺颐养中心登记。
百色市康顺颐养中心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推进养老服务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中心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底检查。
中心的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百色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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