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和民政部、民政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我市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对象为在全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本次整治范围:
(一)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
(二)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
(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二、清理时限
2021年10月—11月中旬
三、主要措施
(一)撤销登记。对存在撤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及时予以撤销登记。
(二)吊销登记证书。对存在吊销登记证书情形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吊销登记证书。
(三)注销登记。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并指导社会组织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限期整改。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指导社会组织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改正、重整、合并、更名等方式),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等。
百色市民政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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