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本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及机关各科室:
现将《百色市教育局2023年度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百色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
百色市教育局2023年度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考核方案
根据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印发的《百色市2023年度县(市、区)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百绩发〔2023〕3号)工作要求,为做好县(市、区)指标考核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和对象
(一)指标内容
2023年本局牵头对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双减”工作、“学前、义务、普通高中学校建设项目”、“学生资助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清廉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经费、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等11项指标。超额加分指标:学前教育、为民办实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等2项指标。
(二)考核对象
全市12个县(市、区)
二、考核工作责任分工
指标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育局绩效考评办)牵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项目与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市学生资助中心、体卫艺、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市教育局学生安全稳定科、市教育督导中心等科室参与。指标考核工作的责任领导为市教育局总督学梁富文同志。
(一)牵头科室
市教育局绩效考评办: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市绩效考评办的指导下,负责督促检查相关责任科室实施县(市、区)绩效考评工作指标考核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考评指标材料的汇总和报送;加强与市绩效考评办及被考评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向市绩效考评办反映和报告绩效考评重大事项。责任人:莫佳宪,联络员:罗玉环,联系电话:2852976,电子邮箱:bssjyjjxb@163.com。
(二)配合科室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教育、“双减”工作、中央和自治区教育资金使用(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学前教育超额加分指标工作推进、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龙光毅,联络员:刘丹华,联系电话:2846213,电子邮箱:bsjj2820631@163.com。
市教育项目与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具体负责为民办实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指标推进、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赵国尤,联络员:零允漂;联系电话:2826210;电子邮箱:bsxmb@126.com
市学生资助中心: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指标推进落实、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黄方梅,联络员:赵亮;联系电话:2846229;电子邮箱:xszzb2012@163.com。
体卫艺: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指标的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提供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冼军海;联络员:李成富,联系电话:2830553,电子邮箱:bsstwy@163.com。
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具体负责职业教育、中央和自治区教育资金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率)指标推进、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提供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潘庄安;联络员:黄惠琳,联系电话:2846219,电子邮箱:a2846217@163.com。
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清廉学校建设指标推进、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苏福友,联络员:李飞勇;联系电话:2843886;电子邮箱:bsswjygw@126.com。
市教育局学生安全稳定科: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具体负责防范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指标的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聂志伟,联络员:罗永武;联系电话:2846733;电子邮箱:jyjawb@163.com。
市教师发展中心: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教职工配备指标推进、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邹光亮,联络员:林金梅;联系电话:2855028;电子邮箱:baisesxb@126.com。
市教育局财基科: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具体负责中央和自治区教育资金使用、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指标推进、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段志武,联络员:段志武;联系电话:2828136;电子邮箱:bssjyjcjk@163.com。
市教育督导中心: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配合相关科室加强考评指标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王小东,联络员:周荣义;联系电话:2846220;电子邮箱:dds2846220@163.com。
三、指标考核内容、任务及标准
指标名称 | 分值 | 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 具体任务 | 最高加分 | 超额加分细则 | 完成标准 |
学前教育 | 3 |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上一年完成值得3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3分为止 |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右江区不低于50.49%、田阳区不低于50.96%、田东县不低于50.90%、平果市不低于55.02%、德保县不低于52.42%、靖西市不低于54.64%、那坡县不低于66.07%、凌云县不低于53.99%、乐业县不低于51.04%、田林县不低于52.45%、西林县不低于51.15%、隆林各族自治县不低于50.05% | 1 | 按2023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55%的比上一年每提高0.1个百分点加0.2分,不低于52%未达55%的比上一年每提高0.2个百分点加0.2分。该项最高加1分 |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上一年完成值(以2022、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准),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计算公式: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100% |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3 | ①控辍保学。脱贫户(监测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率为0%得1分,每出现1名失学辍学学生扣0.2分,扣完1分为止。控辍保学工作推进过程中未出现(含所辖县区)被自治区通报、约谈、督查整改等负面现象得1分,否则每次每项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②特殊教育。完成2023年度考核各市特殊教育资源(新建特校、改扩建特校、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任务得1分,每少1个项目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 ①控辍保学。脱贫户(监测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学生数需保持动态清零。②特殊教育。改扩建特校:田东县特殊学校1;资源教室:右江区1、田阳1、田东1 | 1.控辍保学。脱贫户(监测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因重度残疾导致丧失自理能力、认知识别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委托本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为不具备接受教育的基本能力的,可以纳入不应安置人员范围。教育部门和残联要从严掌握,规范相关办理程序,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应安置人员备案工作,建立评估认定、申请、审批等环节的档案,严禁随意将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不应安置人员范围,一经发现,从严问责)外不失学辍学;控辍保学工作推进过程中(含所辖县区)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教育厅、乡村振兴办等部门通报、约谈、督查整改等情况后,自治区教育厅进行核查评分。 2.特殊教育。 a.新建特校教学楼建设任务完成标准:项目开工(完成立项、勘察、施工图设计并签订施工合同,已进入地基基础开挖阶段)且获得组织机构代码;维修改造、加固项目及附属设施类项目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并进场。 b.改扩建特校教学楼建设任务完成标准:项目开工(完成立项、勘察、施工图设计并签订施工合同,已进入地基基础开挖阶段);维修改造、加固项目及附属设施类项目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并进场。 c.资源中心建设任务完成标准:项目完工(正式挂牌、成立工作组、开展巡回指导(巡回指导是指为辖区内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培训、咨询、巡回支持等提供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并正常运转。 d.资源教室建设任务完成标准:项目完工(资源教室硬件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资源教室硬件建设标准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教基二厅〔2016〕1号)所列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参考目录”) | ||
高中教育 | 3 | 完成百色市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得3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3分为止 | 右江区1400人;田阳2300人;田东3250人;平果4880人;凌云2650人;乐业1000人;田林1900人;西林1280人、隆林3250人;德保1800人、那坡1450人、靖西3770人 | 完成百色市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以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准 | ||
职业教育 | 2 | ①完成百色市下达的市内全日制送生计划得1.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1.2分为止。 ②完成百色市下达的全口径送生计划得0.8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0.8分为止 | ①市内全日制送生计划:右江950人、田阳900人、田东1000人、平果1450人、德保830人、靖西1400人、那坡550人、凌云600人、乐业650人、田林800人、隆林1350人、西林520人 ②全口径送生计划:右江1850人、田阳1850人、田东2560人、平果3000人、德保2180人、靖西4230人、那坡1200人、凌云950人、乐业1250人、田林1980人、隆林2500人、西林850人 | ①市内送生计划。指本县(市、区)户籍到市属各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总数。 ②全口径送生计划。指本县(市、区)户籍到全广西各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数。以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和广西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统计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据为准 | ||
“双减”工作 | 最高扣5分 | 未落实校外培训分类治理任务的,每出现1次扣0.2分;在校外培训日常监管工作中,被发现问题且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每起扣0.2分;自治区级暗访巡查发现问题的,每起扣0.2分;“双减”工作风险防范方面出现重大问题,且未及时妥善处理的,每起扣0.5分;问题线索办结率低于95%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05分;被列入《全区“双减”工作情况通报》批评的,每3次扣0.3分。以上扣完5分为止 | 各类培训机构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校外培训分类治理任务;在校外培训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确保各类培训机构在自治区级暗访巡查中不出现问题;确保“双减”工作风险防范方面不出现重大问题,有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各类问题线索办结率达95%;确保不被列入《全区“双减”工作情况通报》批评。 | 详见附件1 | ||
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实施效益 | 2 | 学前、义教和普通高中学校建设项目。 | ①2022年第一批续建项目。学前、义务、普通高中项目,百色市合计:79,235,9;各县(市、区)学前、义务、普通高中项目;右江:9,12,0;田阳:5,19,3;田东:1,15,3;平果:15,35,2;德保:4,4,0;靖西:11,41,0;那坡:3,4,0;凌云:3,28,0;乐业:11,24,0;田林:4,8,0;隆林:1,14,1;西林:12,31,0。 ②2022年第二批续建项目。百色市合计:26,0,0;各县(市、区)学前、义教、普通高中项目;右江:2,0,0;田阳:4,0,0;田东:4,0,0;平果:4,0,0;德保:0,0,0;靖西:1,0,0;那坡:1,0,0;凌云:1,0,0;乐业:3,0,0;田林:2,0,0;隆林:2,0,0;西林:2,0,0。 ③2023年3月31日前下达的新建、改扩建项目。百色市合计:96,250,7;各县(市、区)学前、义教、普通高中项目;右江:15,39,0;田阳:1,6,4;田东:2,27,0;平果:20,13,2;德保:6,27,0;靖西:20,24,0;那坡:2,7,0;凌云:4,29,0;乐业:5,21,0;田林:7,30,0;隆林:11,11,1;西林:3,16,0。 | 1.5 | ①学前教育。在完成2022年续建项目、2023年新建项目目标任务的前提下,综合完成排名第1—6名加0.75分。 ②义务教育。在完成2022年续建项目、2023年新建项目目标任务的前提下,综合完成排名第1—6名加0.75分 | 1.开工标准:a.新建和改扩建校舍类项目完成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并签订施工合同,已进入地基基础开挖阶段;b.维修改造、加固项目及附属设施类项目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并进场。 2.主体工程完成标准:a.新建和改扩建校舍类项目主体工程完成主体封顶、砌好除施工通道之外的墙砖;b.维修改造、加固项目按照完工标准核验,c.附属设施类项目完成砌体工程和混凝土施工工程。 3.完工标准:a新建和改扩建校舍类项目完成主体建设、门窗框安装及外墙抹灰、拆脚手架;b.维修改造、加固项目及附属设施类项目,按施工合同要求,完成合同确定的工程量,并通过业主签字确认 |
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实施效益 | 2 | 学生资助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①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田林、隆林、西林 | 1.学生资助。a.12月31日前将免学费资金下拨至所辖学校,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不含住宿费)和就读于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以及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b.春季学期5月30日前,秋季学期11月30日前足额(寄宿制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寄宿制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制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非寄宿制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补助资金由学校按顺序选择以下形式发放:转入学生本人银行卡(存折),学生本人不够条件办理银行卡(存折)的,可转入学生监护人银行卡(存折);寄宿生可转入学生本人食堂就餐卡(发放食堂用餐券)或组织用餐。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a.生均膳食补助标准:根据受益学生人数和实际在校天数核算,受益学生生均膳食补助标准不低于5元/天。b.食品安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学校全年在向学生供应营养餐过程中,未发生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且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该预案来源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站,该预案第12页“3.4事故评估”明确了如何核定事故等级,预案原文请见以下链接:http://scjdglj.gxzf.gov.cn/zwgk/fdzdgk/zdxx/spaq/t11131552.shtml)被认定为Ⅲ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 | ||
清廉学校建设工作 | 另行发文 | |||||
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 最高扣5分 | 1. 年内辖区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根据县(市、区)政府报送的事故分析报告、辖区防溺水工作台帐等,认定未落实《百色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若干措施》(百办通〔2020〕46号)等相关规定的,累计死亡1人扣1分,2人扣2分,3人以上(含3人)的扣3分; 2.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落实不到位,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督查和教育督导通报的,每被通报1次扣3分;被市委市政府工作督查和教育督导通报的,每被通报1次扣2分。 以上累计最高扣5分 | 按百办通〔2020〕46号要求落实风险水域分级分类管控等有关措施,年内无发生中小学生溺水死亡责任事故 | |||
教职工配备 | 2 | 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配齐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不存在教师配备不足现象得2分。否则,每发现1所学校未按标准配备教师扣0.1分,扣完2分为止。 | 幼儿园:两教一保 小学:1:19 初中:1:13.5 高中: 1:12.5 中等职业:详见《自治区党委编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百编〔2023〕25号) | 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配齐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 ||
中央和自治区教育资金使用 | 2 | ①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支付率超过90%的得1分,超过80%但低于90%得0.5分,低于80%的此项得0分。 ②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率超过80%的得0.5分,否则此项得0分。 ③及时足额划拨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的得0.5分,否则此项得0分。 | ①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支付率超过90% ②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率超过80% ③及时足额划拨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 | |||
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 | 2 | ①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正增长的得1分,否则此项得0分; 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正增长的,每1项正增长得0.2分 | ①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各县上年值:右江区798182.96;田阳区481015.48;田东县832008.1;平果市700871.7;德保县587374;靖西市1194158.44;那坡县390252.34;凌云县474620.52;乐业县402630.16;田林县571623.94;隆林县850304.88;西林县418563.55。(单位:千元) ②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各县上年值:右江区:7094.8、10369.74、10970.38、10239.41、17160.02;田阳区:4107.83、9818.71、8934.32、11998.9;田东县:3749.62、14018.93、10365.05、15497.81、15776.19;平果市:2887.13、8269.51、10221.24、8850.67、6024.17;德保县:11099.49、12107.32、12424.64、10665.36、11176.46;靖西市:6961.62、12966.18、13672.87、16891.34、13229.51;那坡县:8986.9、12689.3、13633.98、10287.75;凌云县:6319.62、11830.76、12912.19、10646.92、7021.67;乐业县:6135.74、16920.37、14194.21、10647.3;田林县:13056.85、14092.5、16205.73、13932.11;隆林县:4939.2、11667.54、12445.1、13908.2、6742.28;西林县:4737.87、15058.59、17813.32、9087.96。(单位:元) | 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正增长 |
四、指标台账目录清单
序号 | 指标名称 | 资料目录 | 备注 |
1 | 学前教育 | 无需各县(市、区)提供材料 | |
2 | 义务教育 | (1)控辍保学。 根据日常掌握情况进行评分,无需各县(市、区)提供材料。 (2)特殊教育。 自评材料:县(市、区)项目点实施进度表(模板见附件2)。 抽查材料: a.新建和改扩建类项目:立项批文、勘察报告、施工设计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现场施工图片3张,包含工程正面照、侧面照、工程概况(公示)牌(或永久性标牌,与工程项目合拍); b.资源中心类项目:现场图片3张,以及(正式挂牌、成立工作组、开展巡回指导等工作并正常运转)的文件或台账; c.资源教室类项目:现场图片3张,以及资源教室硬件建设完成的佐证材料并投入使用的材料 | |
3 | 高中教育 | 无需各县(市、区)提供材料 | |
4 | 职业教育 | 无需各县(市、区)提供材料 | |
5 | “双减”工作 | (1)县级学科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单独或联合公布的黑白名单文件; (2)县级学科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单独或联合公布的专门的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在网站或户外广告牌等媒体上的公示截图(如举报电话、邮箱、地址等); (3)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相关数据截图(数据截图包含内容为在2023年12月29日前将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管理的有关信息) | |
6 | 学前、义教、普通高中建设项目 | 自评材料: 县(市、区)项目点实施进度表(分批次、分县区)(模板见附件3)。 抽查材料: (1)新建和改扩建校舍类项目立项批文、勘察报告、施工设计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2)现场施工图片3张,包含工程正面照、侧面照、工程概况(公示)牌(或永久性标牌,与工程项目合拍) | |
7 | 学生资助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 | (1)学生资助。 自评材料: 市本级及县(市、区)资金下达文件、统计报表(模板见附件21、22)。 抽查材料: 项目点学校学生申请材料、公示材料、银行台账(义教补助)或学生签领记录(义教补助)。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自评材料: 营养改善计划自评表(模板见附件23)。 抽查材料: a.所辖县(市、区)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分配及支出台账资料; b.项目点学校食堂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照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照片(公示栏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受益人数、一周或当天食谱、食材采购明细、结算清单)、学校营养餐每月支出结算清单(照片) | |
8 | 清廉学校建设工作 | 另行发文 | |
9 | 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 1.各县(市、区)召开会议、印发相关文件; 2.落实辖区内风险水域分级分类管控情况(水域管控责任清单、巡逻值守、警示标牌、救援设施)及宣传教育、督导检查、游泳课程、工作经费保障等材料和相关图片; 3.事故分析报告(事发水域风险等级、巡逻管控措施、宣传教育等方面情况) | |
10 | 教职工配备 | 1.编办核定教职工编制文件; 2.有关教职工编制情况统计表。 | |
11 | 中央和自治区教育资金使用 | 2023年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数据 | |
12 | 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 | 2023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数据 |
五、指标考核工作程序
从2023年12月中下旬开始,由局绩效考评办牵头组织,按如下程序实施指标考核工作:
(一)数据收集。2024年1月5日前,各责任科室按照工作分工,收集相关指标实施过程及完成情况的有关资料。指标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考核评分。各责任科室按照考核程序,根据本方案开展年度考核,并结合日常工作,形成2023年度各县(市、区)绩效考评教育工作指标初步评分结果(须明确数据来源、评分依据、扣分理由,并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签字),于2024年1月5日前报局绩效考评办汇总。
(三)指标核验。各项指标无需实地核验。2024年1月8日前,责任科室根据各县(市、区)报送的材料、日常督查掌握的情况,结合自治区教育厅绩效考评3.0核验数据,核定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确定核验结论。
(四)汇总整理。2024年1月8日前,根据初步评分及核验情况,形成指标考核评分报告。指标考核评分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工作概况、指标完成情况、评(扣)分结果、评(扣)分理由及依据等,用文字与表格相结合的方式,说明被考评单位相关指标的年度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具体评分情况及评分依据,并形成教育工作指标超额加分的评分意见。
(五)审核报送。2024年1月10日前,将汇总指标考核评分报告经相关科室审核,报局务会或党组会审定后在绩效云平台填报并提交市绩效考评办。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考评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指标评分细则和完成标准开展工作,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注重工作实效,严禁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数据,如指标年底列入自治区绩效办重点核验内容,发现问题将从重扣分。
附件:1.“双减”工作完成标准
2.××市及所辖县(市、区)特殊教育项目项目点实施进度表(模板)
3.××市及所辖县(市、区)×××项目项目实施进度表(学前、义教、高中)(模板)
4.2022年第一批学前教育续建项目分布点(桂财教〔2021〕146号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
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包含桂财教〔2022〕21号资金)项目)
5.2022年第一批义务教育续建项目分布点(桂财教〔2021〕141号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项目)
6.2022年第一批义务教育续建项目分布点(桂财教〔2021〕147号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
7.2022年第一批义务教育续建项目分布点(桂财教〔2022〕22号2022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项目)
8.2022年第一批义务教育续建项目分布点(桂财教〔2022〕24号2022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支持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
9.2022年第一批普通高中续建项目分布点(桂财教〔2021〕140号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10.2022年第一批普通高中续建项目分布点(桂财教〔2022〕25号2022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支持普通高中建设发展(包含桂财教〔2022〕27号文资金)项目)
11.2022年第二批学前教育续建项目分布点(桂财教〔2022〕46号2022年第二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中央资金项目项目)
12.2023年学前教育新建项目分布点(桂财教〔2022〕124号2023年第一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项目)
13.2023年学前教育新建项目分布点(桂财教〔2023〕14号2023年政府一般债务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项目)
14.2023年义务教育新建项目分布点(桂财教〔2022〕123号2023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
15.2023年义务教育新建项目分布点(桂财教〔2022〕130号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16.2023年义务教育新建项目分布点(桂财教〔2023〕15号2023年政府一般债务支持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
17.2023年义务教育新建项目分布点(桂财教〔2023〕25号2023年政府一般债务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
18.2023年普通高中新建项目分布点(桂财教〔2022〕136号2023年第一批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建设项目)
19.2023年普通高中新建项目分布点(2023年政府一般债务支持普通高中建设发展资金建设项目)
20.××市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完成情况统计报表(模板)
21.××市中职免学费项目完成情况统计报表(模板)
22.××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完成情况统计报表(模板)
23.××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评表(模板)
24.2023年特殊教育资源(新建特校、改扩建特校、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项目分布点
附件1
“双减”工作完成标准
一、落实校外培训分类治理
(一)各地学科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期黑白名单。
(二)各地学科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设立和公布专门的群众监督举报途径。
(三)将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管理。
二、加强校外培训日常监管。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44号)及“双减”工作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落实。未被自治区级暗访巡查发现问题。
三、在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爆雷”“冒烟”、劳动用工、社会舆情等风险防范方面未出现重大问题,出现问题能及时有效处置(及时有效处置:出现问题能根据国家、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国和广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双减”工作风险防范清单》和上级有关要求,对问题事件进行分级分类处置,按时消除问题事件影响,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自治区反馈举报“双减”问题线索办结率达到95%(含)。
五、未被列入《全区“双减”工作情况通报》批评。
附件2
××市及所辖县(市、区)特殊教育项目项目点实施进度表(模板)
县区/学校名称 | 学校数量(所) | 新建/改扩建项目点 | 资源中心项目点 | 资源教室项目点 | ||||||||||||||||||
建设内容 | 项目数(个) | 建设面积(平方米) | 建筑性质 | 资金来源(万元) | 项目进展 | 依托学校名称 | 资金来源(万元) | 项目进展 | 依托学校名称 | 资金来源(万元) | 项目进展 | |||||||||||
小计 | 中央 | 自治区 | 县级 | 小计 | 中央 | 自治区 | 县级 | 小计 | 中央 | 自治区 | 县级 | |||||||||||
××市合计 | ||||||||||||||||||||||
市本级小计 | ||||||||||||||||||||||
××学校 | ||||||||||||||||||||||
××县小计 | ||||||||||||||||||||||
××学校 | ||||||||||||||||||||||
注:请用Excel表格填报,无需提交纸质版。
附件3
××市及所辖县(市、区)×××项目项目点实施进度表(学前、义教、高中)
(模板)
学校名称 | 学校 数量(所) | 土建项目建设计划 | 项目开工(主体完成、完工)数 | 项目开工(主体完成、完工)率 | 是否 完成 | |||||||
建设 内容 | 项目数(个) | 建设面积(平方米) | 建筑 性质 | 土建资金来源(万元) | ||||||||
小计 | 中央 资金 | 自治区资金 | 县级 资金 | |||||||||
××市合计 | ||||||||||||
市本级小计 | ||||||||||||
××学校 | ||||||||||||
××县小计 | ||||||||||||
××学校 | ||||||||||||
注:请用Excel表格填报,无需提交纸质版。
附件20
××市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完成情况统计报表(模板)
填报单位(公章):
地区 | 免除学校数(所) | 免除学生数(人) | 免除金额(万元) | ||
自治区示范性高中 | 非示范性高中 | 小计 | 其中:库区移民子女 | ||
XX市合计 | |||||
XX区 | |||||
XX县 | |||||
XX学校 | 1或0(是填1,否填0) | 1或0(是填1,否填0) | |||
XX学校 | |||||
…… | |||||
备注:1.数据不包括享受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数据。
2.请同时提供盖章扫描版和Excel表格版。
附件21
××市中职免学费项目完成情况统计报表(模板)
填报单位(公章):
地区 | 免除学校数(所) | 免除学生数(人) | 免除金额(万元) |
XX市合计 | |||
XX区 | |||
XX县 | |||
XX学校 | —— | ||
XX学校 | —— | ||
…… |
备注:请同时提供盖章扫描版和Excel表格版。
附件22
××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完成情况统计报表(模板)
填报单位(公章):
当年累计下达资金(万元) | 当年实际发放情况 | 当年结余资金(万元) | 备注 | ||||||||||||
小计 | 中央 资金 | 自治区资金 | 市县配套资金 | 寄宿制 | 非寄宿制 | 小计 | 中央 资金 | 自治区资金 | 市县配套资金 | ||||||
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人) | 资助人数(人) | 资助金额(万元) | 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人) | 资助人数(人) | 资助金额(万元) | ||||||||||
全市合计 | |||||||||||||||
XX市直属 | |||||||||||||||
XX区 | |||||||||||||||
XX县 | |||||||||||||||
…… | |||||||||||||||
注:请同时提供盖章扫描版和Excel表格版。
附件23
××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评表(模板)
填报单位(公章):
学校数 | 学生数 | 食堂供餐情况 | |||||||
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数 | 已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数 | 已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占辖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比例(%) | 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数 | 已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数 | 已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数占辖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数比例(%) | 采取食堂供餐模式的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数(所) | 其中:食堂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数(所) | 持证率占比(%) | |
××市合计 | —— | ||||||||
××县合计 | |||||||||
××县合计 | |||||||||
注:请同时提供盖章扫描版和Excel表格版。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