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贯彻落实《2022年广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7号)精神,积极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确保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全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青春献礼二十大助学筑梦铸信念”。
二、活动时间
2022年4月20日—5月31日。
三、活动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四、活动形式
(一)印发资助政策简介。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提供的《普通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电子版,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印制成册并分别发放给所属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班学生,确保人手一册,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印制发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内容另行通知。
(二)张贴资助宣传海报。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在相应学校校内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区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区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区初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套张贴,在高等学校按每校2套进行张贴;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政策宣传海报1套,在全区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张贴,在高等学校按每校2套进行张贴。同时,教育厅提供《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印制并在所辖幼儿园中按每园1套进行张贴,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印制。
(三)开展主题书画比赛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获资助的学生中,开展主题为“青春献礼二十大助学筑梦铸信念”的书画比赛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开展资助主题征文比赛活动。在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获资助的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青春献礼二十大助学筑梦铸信念”的征文比赛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开展资助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在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获资助的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青春献礼二十大助学筑梦铸信念”的演讲比赛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开展印发“两封信”的宣传活动。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各地、各学校分别编印和发放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或其家长的两封信,通过情真意切的信件形式将资助政策、防诈骗提醒、助学贷款还款途径等内容传达给广大家长和学生。两封信模板内容另行通知。
(七)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手册。各县(市、区)教育局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手册给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确保人手一册,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印制发放。让学生提前了解和熟悉助学贷款政策及流程,并提前做好贷款预申请工作。宣传手册另行发放。
(八)开展“青春献礼二十大受助学生讲党史”宣讲教育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资助育人的工作成效,组织开展“青春献礼二十大受助学生讲党史”宣讲教育活动。各学校根据工作实际,通过主题班会、团队会、国旗下讲话、讲座等,组织学生讲党史知识、受助学生励志成长事迹等,在活动中渗透感恩教育,激发广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
除上述活动外,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如电视台、报刊、微信公众号以及校园网络、“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系列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是我市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是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及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各校要在校内长期设立固定学生资助宣传栏,便于学生随时查阅了解;加强在受助学生当中大力开展爱党爱国教育宣传活动,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提供资助政策内容和受助学生成长成才材料,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和专版等方式,将学生资助政策和优秀受助学生的感人事迹传播到千家万户。对于因家长长期外出务工等留守儿童特殊群体,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等方式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长都了解资助惠民政策。
(三)重视人文关怀,确保资助育人落到实处。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近年来学生与外界接触渠道单一,寻求参与感和自我认同感更加强烈。各学校要利用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有利时机,结合学生生活、心理和学业、就业的问题,主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将思想引领、人文关怀、情感共鸣融入资助育人全过程,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提升面对突发事件判断力和适应力。
(四)各单位工作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一是确保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全面了解国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各项学生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内容。二是把学生资助政策前移一个学段进行宣传,印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可根据自身实际适当增加当地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分别免费发放给所有初中和普通高中的毕业班学生。三是将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发到所属学校,并督促其按要求及时张贴。四是设立资助政策热线电话,为学生答疑解惑,搭建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互动平台。五是组织所属学校开展好资助主题书画、征文和演讲比赛等活动。
2.中等职业学校。一是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书画、征文和演讲比赛等活动。三是大力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四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固定宣传栏,以多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3.普通高中。一是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发放《致高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书画、征文和演讲比赛等活动。三是大力宣传高中免学杂费、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四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发动师生以多种形式在宣传栏上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4.初中学校。一是分学段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发放《致初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并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书画比赛。三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固定宣传栏,以多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5.小学(含教学点)。一是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并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书画比赛。三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固定宣传栏,以多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6.幼儿园。一是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二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固定宣传栏,以多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
(五)做好信息报送,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长效机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进行认真总结,找出宣传工作的亮点、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个阶段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长效机制,使宣传工作常态化,贯穿整个学期,让学生对资助政策入心入脑不遗忘,进一步推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于6月1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材料盖章扫描版、电子文档和开展活动图片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0909@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雷露锦,联系电话:2823551。
百色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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