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低保制度。率先全面开展低保审批权下放乡镇改革,畅通低保兜底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这项工作被评为2018年全国10个社会救助领域优秀创新实践案例之一
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增强民生保障能力。截止11月底,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59万人,占全市农村低保对象总数31.51万人的比例(重合率)达52.65%。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518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平均每人每年3321元提高到3820元;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由月人均330元、170元分别提高到350元、19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674元、360元提高到775元、414元;全失能、半失能照料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726元、363元分别提高到870元、435元。1至11月,为特困人员1.66万人累计发放救助供养金9274.12万元,预计全年发放救助供养金10090万元;累计实施医疗救助33.61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9190.62万元;累计实施临时救助7804人次,累计支出救助金967.83万元。
配合健康扶贫推进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田东、那坡、凌云、乐业、隆林和西林县为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52841人缴纳保费144.659万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截止11月底,累计完成理赔84件次,赔付资金19.22万元,深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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