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办〔2018〕301号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
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审改办关于印发<调整设定依据、规定办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18〕7号)和《百色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百审改办通〔2018〕11号)精神,涉及我委调整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行政许可事项6项(详见附件)。为做好调整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治区明确调整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事项,要坚决调整到位。对调整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事项,要及时贯彻落实,对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进行调整,同时修订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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