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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西腾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行“黑名单”联合惩戒的通知

2018/12/02 1.7w 阅读 476 点赞
 
 
 
百建办〔2018〕299号
 
关于对广西腾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行
“黑名单”联合惩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根据《百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广西腾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百色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告知函》(百安委办函〔2018〕16号)文件要求,广西腾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百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列入百色是市全生产“黑名单”予以失信惩戒,管理期限为2018年10月29日至2019年10月28日。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八条的规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按照《备忘录》和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和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第二点“惩戒措施”第(一)点的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第(四)款“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在其管辖工作中对被纳‘黑名单’的主体予以依法限制。”的规定,现对广西腾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联合惩戒:暂停该公司参加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资格;对其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律列入严管重罚项目;纳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市场禁入;对企业新承揽的项目依法限制。
联合惩戒期限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惩戒结束时间以市安委办予以移出日期为准。请各县(市、区)住建局依照本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对该公司联合惩戒。
 
附件:《百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广西腾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百色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告知函》(百安委办函〔2018〕16号)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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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