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发〔2019〕63号
关于协助提供百色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佐证材料的通知
田东、凌云、隆林县住建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桂环发〔2018〕19号)文件精神,市自然资源局来函要求我局协助提供我市疑似污染地块相关材料。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现将《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协助提供百色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佐证材料的函》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于2019年5月21日上午下班前反馈我局,以便我局汇总后答复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协助提供百色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佐证材料的函》
关于协助提供百色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佐证材料的通知
田东、凌云、隆林县住建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桂环发〔2018〕19号)文件精神,市自然资源局来函要求我局协助提供我市疑似污染地块相关材料。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现将《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协助提供百色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佐证材料的函》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于2019年5月21日上午下班前反馈我局,以便我局汇总后答复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协助提供百色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佐证材料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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