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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的紧急通知

2019/06/05 城事通编辑部 1.0w 阅读 413 点赞 查看原文

百建发〔2019〕66号
 
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各建筑企业、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项目业主、物业服务企业:
2019年5月20日凌晨1时许,位于右江区东洲大道旁的0776酒吧发生钢架结构屋顶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87人受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桂建电〔2019〕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电〔2019〕25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右江区0776酒吧屋顶坍塌事故为教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和行业监管责任意识。以问题为导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全面摸清梳理本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督促相关单位及个人及时整改,有效防止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百色起义9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特别是三产安置项目建设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大排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陆  伟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邓智斌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纲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峰玠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  钰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道华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徐扬涛  市住建局办公室负责人
黄奇峰  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人
周伦举  市住建局综合科科长
龙昌正  市住建局村镇科科长
邵志军  市住建局规划科科长
岑玉萍  市住建局计财科科长
王高森  市住建局法规科负责人
梁翔晖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赵  般  市城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支队长
黄江春  市城市建设地理信息和城乡规划管理站站长
黄尚锋  市征收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罗  庆  市墙体革新材料办公室负责人
吴  磊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韦燕庚  市住建局房屋交易与市场监管科科长
农本福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与房屋安全监管科科长
黄  智  市房改办副主任
苏学庭  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杨  石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卢志福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玉  敏   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
李福民  市住建局规划科副科长
罗  强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各项日常事务。班子成员及各科室按照工作分工抓好相关的安全生产监管排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排查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主要负责人要对排查及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推进,分管领导要带队深入一线工地开展检查,加强信息沟通汇报,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大排查活动取得实效。按照职责分工,右江区住建局负责对百色市中心城区三产安置项目建设、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国有土地上私人自建房屋、小区物业管理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和整改工作。
三、重点内容
按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突破,专项治理”原则,认真落实“三个必须”理念,结合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大排查活动,重点针对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特别是三产安置项目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合法交付的老旧房屋和场址不安全房屋、违章建筑、乱搭乱设、擅自改建或增建建筑、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住宅小区等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针对本辖区范围内在建、已建项目进行排查梳理,严格履行竣工验收手续,未经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制度,经消防验收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加强既有建筑使用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整改,营业场所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止营业,待采取其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营业。
(四)做好汛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加强对极端恶劣天气的监测预警、做好防范措施,由分管领导主抓,逐级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在排查中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整改、严处罚”,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防措施“五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或停止使用,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项目停工整改的,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复工。
四、主要方式
检查方式采取“项目全面自查、企业全面检查、属地全面检查、层级重点督查、异地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
1.项目业主施工企业自查。各施工单位、监理企业,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对照有关标准规定全面开展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危险源排查工作,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签字的原则,对可能诱发突发事件的区域进行逐一排查,登记造册,特别是要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酒吧、KTV、网吧等)项目的隐患排查。并对可能涉及的人员和损失进行评估,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2.辖区住建部门开展督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对辖区内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特别要针对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三产安置项目建设突发事件危险源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危险源的,要责令其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通过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予以严肃查处,同时上报企业及个人诚信系统。
3.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督查。市住建局将结合层级监督检查,对各县(市、区)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督促相关县(市、区)住建部门、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4.建设部门异地交叉检查。市住建局将组织相关县(市、区)住建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深入到其他县(区、市)对住建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进行交叉检查,提高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的工作成效。
五、时间步骤
1.制定方案。5月24日前,各县(市、区)住建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排查方案,明确分工,广泛动员,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自查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项目参建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具体的自查整改方案,落实机构或专人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突发事件危险源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工作清单,明确任务,限期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风险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真抓实改。
3.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各县(市、区)住建局对辖区内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特别是三产安置项目逐一排查。右江区住建局负责对百色市城区三产项目逐一排查,其他在建项目进行抽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危险源的,要责令其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4.督查阶段。市住建局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展大排查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主要内容:一是组织部署情况,包括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等情况;二是评估各地开展排查的工作成效。通过查阅文件、座谈和现场抽查,对各地开展排查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整改落实要求,有效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的圆满完成。
5.总结阶段。6月15日前,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总结大排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并将本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附件1)和排查活动总结报市住建局建管科(邮箱bsjwjgk@163.com);将物业小区违法建设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5)报市住建局物管科(邮箱bsfcjwgk@163.com);驻百色城区在建项目填写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自查用表(附件2、3)、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自查用表(附件4)连同自查方案、自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等台账资料于6月1日前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站(百色市住建局305室,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149号,联系电话:0776-2802935)。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以右江区0776酒吧屋顶坍塌事故为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工作措施,严格细化工作责任,严格按期组织推进,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忠诚履职尽责,强化应急能力。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抓好突发事件频发区、易发区、薄弱区、敏感区和“盲区”的风险隐患排查、监控和治理;要对恶劣天气、汛期施工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安排专人盯防,强化巡查和预警,落实防灾减灾措施;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第一责任;要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全面加强督查,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本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排查整改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要深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梳理、精准发现排查整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排查“敷衍塞责”、落实整改“蜻蜓点水”、履行监管“滥用职权”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坚决实行问责。
 
附件:1.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
2.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自查用表(施工企业用表)
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自查用表(监理企业用表)
4.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自查用表
5.县(市、区)物业小区违法建设排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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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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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