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发〔202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百色市关于创建乡村民族传统示范村的通知》(百乡村风貌办〔2021〕3号)要求,以及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达我市2021年度创建示范村的绩效考评指标任务,请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创建乡村民族传统示范村工作。为确保创建乡村民族传统示范村工作如期完成,现将有关加快推进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于2021年8月13日前,选定创建乡村民族传统示范村庄,依据〔2021〕3号文件要求完善程序,将附件《创建乡村民族传统示范村推荐表》盖章扫描和电子版报至我办电子邮箱。
二、请于每月25日前填写《百色市2021年度创建乡村民族传统示范村进度表》(详见附件),将当月进度报至我办电子邮箱。
三、2021年度创建乡村民族传统示范村工作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随后将组织开展考评验收工作。
电子邮箱bjczk001@163.com。联系人及电话:韦明辉,2828028。
附件:百色市2021年度创建乡村民族传统示范村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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