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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做好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2021/07/20 城事通编辑部 1.8w 阅读 208 点赞 查看原文


百建发〔2021〕50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房改办、棚改办:

为充分发挥政府专项债券在推动有效投资中的作用和效益, 争取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早发行、早使用、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促进投资稳定增长,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桂发改投资函〔2021〕1949号)转发你们。请根据自治区通知要求,做好申报2022年项目储备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发改部门沟通衔接,提前完成项目前期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申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领域

1.城市停车场。

2.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重点申报主体工程建设资金,包含得过债券的续建棚改项目、已开工且资金缺口大的棚改项目。

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的小区均纳入。

4.保障性租赁住房。

5.新型城镇化建设。

请各单位认真梳理符合申报的债券项目,于7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2《百色市申报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信息表》报送市棚改办邮箱(bsspgb@163.com),对于各项目领域申报不明事项请参照附件1咨询对应联系人。

二、按时间节点做好项目入库工作

各单位要通知各项目业主于2021年9月25日前,将符合申报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的新增项目录入国家建设项目(http: / /kpp. ndrc. gov. en) , 已在往年录入国家项目库的项目则更新完善项目信息,需求资金年度改为2022年;在“审核辅助标识02”填写“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储备项目”。不明事项请及时对接当地发改部门。

三、加快推进储备项目各项前期工作

各单位要指导和督促项目业主加快推进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审批手续,于8月25日前尽快完善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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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