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3月3日11时许,西林警方接到群众聂某报警称:2021年4月份,其被李某肥以介绍买房为由伙同贺某、李某骗走现金18.8万元整。接报后,该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经查,2021年李某肥利用与受害人聂某交往期间,伙同李某扮演卖方(房主)、贺某扮演卖方(房主儿子)对其进行诈骗,在李某肥的撮合下受害人聂某2021年5月9日与贺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房子位于古障镇林场内1栋某号,签订完合同后聂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的方式向李某、贺某进行支付房款。后李某、贺某又通过微信方式向李某肥转账,金额共计高达18.8万元整。李某肥向贺某支付1000元作为好处费,其余剩款李某肥用于还债、买车、网络赌博等挥霍一空。
2022年3月15日,专案组民警成功将该诈骗案涉案人员一网打尽。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肥、李某、贺某对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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