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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百色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的通知

2022/04/07 城事通编辑部 7.2k 阅读 56 点赞 查看原文
百色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的通知


百民函〔2022〕44号


百色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

年度检查的通知


市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做好我市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2021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市级社会团体;

(二)2021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政策情况;

(二)登记事项变更及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三)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四)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开展情况;

(五)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费用情况和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情况;

(六)财务状况、资金来源以及使用情况;

(七)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情况;

(八)办事机构和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情况。

三、年检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如需进一步调整报送材料时间,市民政局将另行通知。

  四、年检步骤

第一步,网上填报年检材料,提交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参检单位登陆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我要办—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年报”栏目进入年检登录界面,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年检系统(首次参加年检的用户需先注册后才可登录系统)在线填报《2021年度检查报告书》并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对参检单位的年检材料进行网上预审,并在年检信息平台反馈预审情况。参检单位应及时登录年检系统查询年检预审情况,对预审提出的问题及时更正或作书面说明(补充佐证材料)。

第二步,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网上预审通过后,参检单位要及时将《2021年度检查报告书》打印成纸质文本,经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将《2021年度检查报告书》及相关材料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作出结论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无初审环节)。

第三步,前往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现场年检:网上预审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加盖公章后,参检单位须在2022年5月31日前(如遇延期,另行通知),前往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百色市火车站进站路5号403室)提交年检纸质材料,现场出具年检结论。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各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在预约时间内到现场办理。到现场年检提交材料如下:

1.《2021年度检查报告书》(原件一式一份,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有需要留存及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备案的社会组织请多备份;脱钩后的社会团体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无需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2.《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一式一份,须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审计。2020、2021年评估为5A、4A等级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4.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58号)和《民政部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年检工作开展,围绕“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主要任务要求进行专题部署研究,对本单位的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并在年度检查报告书有关工作情况表中,如实填写本单位涉企收费、减免措施和减免金额等事项内容。

5.已脱钩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17〕86号)要求,在提交年检材料前编制包括国有资产和暂按国有资产管理的资产在内的资产报告,并在网上填报数据,将年度资产报告书打印后经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后和年检材料一起报送。

6.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五、监督检查及有关要求

(一)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调整规范会费标准,主动将会费档次降为四档及以下,降低偏高收费,禁止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并在年报材料中如实填报调整规范收费情况。

(二)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对社会组织报送的年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抽查审计、现场检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对不如实年报的社会组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超过两年(含两年)未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三)年检工作结束,市民政局将通过广西社会组织网站、百色市民政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年检结论。公示后确定的年检结论可在广西社会组织网“我要查—年检结果查询”栏目查询,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线索,一经查实,将依照社会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要求,对社会组织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被抽查的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提供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其他相应的材料。

(五)联系方式

年检咨询电话:0776—2989158;

年检技术企业服务QQ:4000628100;

百色市社会组织群QQ号:580973932。


百色市民政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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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