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百色城区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0〕6号)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提高疫情防控保障水平,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切实推动我市城区在建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建筑施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帮扶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关于做好返岗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的通知》(百新冠防指〔2020〕21号)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项目实际做好安全生产复工检查工作,如在复产复工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可与帮扶责任人联系,在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科学、有序地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9日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帮扶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0〕6号)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提高疫情防控保障水平,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切实推动我市城区在建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建筑施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建立领导干部定点服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承包机制,落实专人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多举措协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用工、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等实际困难,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区建筑工程尽快恢复施工,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及复工生产工作,人员安排如下:
组 长:陆 伟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邓智斌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 钰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峰玠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道华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杨 琴 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周道祥 二级调研员
杨文广 四级调研员
张文明 副处级干部
成 员:建管科、棚改办、住房保障中心、市场监管科、综合科、质安站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站,办公室主任由梁翔晖担任,杨石、卢志福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本次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三、帮扶范围
百色市城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具体领导干部帮扶项目分工表详见附件1)
四、帮扶工作内容
1、加强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下沉到项目施工现场指导复工生产疫情防控宣传,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等途径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督促建筑施工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复工前的安全检查。督促城区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成立复工安全检查组,制定安全检查方案,重点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尽快恢复施工。
3、加强指导服务。领导干部要深入项目一线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返岗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的通知》(百新冠防指〔2020〕21号)工作要求指导服务建筑施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人员返岗健康登记、检查管理等工作,筹备好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满足施工生产要求的所需物资(如口罩、体温仪、消毒液等)。
4、加强沟通协调。领导干部应主动了解项目复产复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收集上报,统一协调解决。
五、其他要求
1.各帮扶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坚决把建筑工地开工复工作为当工作的重中之重,多举措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2、各帮扶领导干部要切实沉入项目一线,防止工作流于形式,坚持调研走访与服务企业相结合,切实了解企业开复工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树立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
附件:1.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帮扶项目尽快复产复工责任分工安排
附件:2.《关于做好返岗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的通知》(百新冠防指〔202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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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