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 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市级验收工作的通知
凌云、田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系统检验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成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将开展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市级验收工作,现将《广西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市级验收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2802779
电子邮箱:bjczk001@163.com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 百色市发展和 百色市财政局
规划建设委员会 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12日
广西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
市级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72号)要求,市住建委将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于2018年10月15日-16日组成市级验收组对广西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进行市级验收,为确保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验收时间、对象
(一)验收时间
2018年10月15日-16日,具体考评验收时间由各组组长决定,各县(市、区)联络员应及时对接好相关工作。
(二)验收对象
凌云县下甲镇、田东县祥周镇。
二、验收组成员
本次考评工作由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组成两个验收组。组长由1名处级领导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负责凌云县下甲镇
组长:韦凌娜 百色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13977697669
组员:黄 棉 百色市发改委干部 18907865026
林丰曦 百色市住建委村镇科干部 13617882176
(联络员)
第二组:负责田东县祥周镇
组长:周 纲 百色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15077683399
组员:陆 恒 百色市财政局干部 15677687410
黎芳慧 百色市住建委村镇科干部 18278367575
(联络员)
三、验收依据
(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广西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桂建村镇〔2016〕63号);
(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表(2015-2017年)的通知》(桂建村镇〔2015〕92号);
(三)各镇申报百镇建设示范工程时的申报文本和百镇建设实施方案。
四、验收方式及程序
(一)验收方式
验收组以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验收,重点验收凌云县下甲镇、田东县祥周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实施、综合成效、机制创新三方面的内容,并按照广西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验收评分表进行打分。
(二)验收程序
1.查阅资料。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72号)要求,通过查阅台账资料逐项进行检查和评分。着重检查各示范镇组织实施情况,是否按照下达项目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县级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县级配套资金是否低于竞争性评选时承诺的配套资金;各示范镇综合成效情况,重点检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发展是否达到各示范镇建设实施方案所设定的预期目标;示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否全覆盖,“四所合一”机构改革是否运行良好;各示范镇机制创新情况等。
2.现场核验。深入项目所在地现场并结合工程资料核查项目竣工情况,现场核对是否与下达项目计划的规模、内容一致,建设工程观感质量是否良好,建成投入后是否能按原计划使用功能一致等。
3.验收总结。验收完成后,各评估验收组应于10月18日前将本组评估验收汇总材料报市住建委村镇科。市住建委将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形成验收申请及验收报告、评分表报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申请自治区验收。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要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的反映工作情况和提供相关数据。
(二)市验收组到各地开展现场考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接受地方超标准接待。要认真履职,实现公平、公正考评。
(三)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的验收工作,车辆安排、用油及过路过桥费由各组长所在单位负责,抽调人员住宿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72号)
财政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市级验收工作的通知
凌云、田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系统检验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成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将开展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市级验收工作,现将《广西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市级验收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2802779
电子邮箱:bjczk001@163.com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 百色市发展和 百色市财政局
规划建设委员会 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12日
广西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
市级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72号)要求,市住建委将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于2018年10月15日-16日组成市级验收组对广西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进行市级验收,为确保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验收时间、对象
(一)验收时间
2018年10月15日-16日,具体考评验收时间由各组组长决定,各县(市、区)联络员应及时对接好相关工作。
(二)验收对象
凌云县下甲镇、田东县祥周镇。
二、验收组成员
本次考评工作由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组成两个验收组。组长由1名处级领导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负责凌云县下甲镇
组长:韦凌娜 百色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13977697669
组员:黄 棉 百色市发改委干部 18907865026
林丰曦 百色市住建委村镇科干部 13617882176
(联络员)
第二组:负责田东县祥周镇
组长:周 纲 百色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15077683399
组员:陆 恒 百色市财政局干部 15677687410
黎芳慧 百色市住建委村镇科干部 18278367575
(联络员)
三、验收依据
(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广西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桂建村镇〔2016〕63号);
(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表(2015-2017年)的通知》(桂建村镇〔2015〕92号);
(三)各镇申报百镇建设示范工程时的申报文本和百镇建设实施方案。
四、验收方式及程序
(一)验收方式
验收组以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验收,重点验收凌云县下甲镇、田东县祥周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实施、综合成效、机制创新三方面的内容,并按照广西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验收评分表进行打分。
(二)验收程序
1.查阅资料。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72号)要求,通过查阅台账资料逐项进行检查和评分。着重检查各示范镇组织实施情况,是否按照下达项目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县级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县级配套资金是否低于竞争性评选时承诺的配套资金;各示范镇综合成效情况,重点检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发展是否达到各示范镇建设实施方案所设定的预期目标;示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否全覆盖,“四所合一”机构改革是否运行良好;各示范镇机制创新情况等。
2.现场核验。深入项目所在地现场并结合工程资料核查项目竣工情况,现场核对是否与下达项目计划的规模、内容一致,建设工程观感质量是否良好,建成投入后是否能按原计划使用功能一致等。
3.验收总结。验收完成后,各评估验收组应于10月18日前将本组评估验收汇总材料报市住建委村镇科。市住建委将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形成验收申请及验收报告、评分表报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申请自治区验收。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要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的反映工作情况和提供相关数据。
(二)市验收组到各地开展现场考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接受地方超标准接待。要认真履职,实现公平、公正考评。
(三)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的验收工作,车辆安排、用油及过路过桥费由各组长所在单位负责,抽调人员住宿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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