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察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2]123号)规定“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手段,将各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经营中违规、违法劣迹以及受到的处罚等记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百色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经纪机构、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在本网站予以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11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bsfcjgk@126.com)、信函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百色市房产管理局房屋交易与市场监管科。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单位,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百色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11月1日
附表:百色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经纪机构、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分标准(征求意见)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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