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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05/04 7.1k 阅读 411 点赞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百色城区各在建项目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百色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百减灾办〔202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有关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到做好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义,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提醒社会各界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紧围绕“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各项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增强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素养。重点在建筑施工工地宣传防坍塌、防坠落、防触电、防食物中毒,在住宅小区和乡镇村屯宣传危旧房改造、防火、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应对等方面的政策和知识,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重点做好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经营性自建房和农村自建房等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时整改整治,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建筑施工工地坍塌、高处坠落、触电事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食物中毒、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等灾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医疗卫生、交通、通信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

    四、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于2023年5月18日前将防灾减灾日活动总结(附开展活动的代表性照片、视频等)报送至我局质安科。

    联系人:龙城,电话:0776-2833305,电子邮箱:bszjzak@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百减灾办〔2023〕3号)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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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