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办〔2018〕128号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巩固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
“四风”成果的方案》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二层机构:
现将《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的方案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桂纪通〔2018〕6号)、《关于印发<百色市2018年深化领导班子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及四个配套方案的通知》(百发〔2018〕4号)、《关于印发<百色市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的方案>的通知》(百纪发〔2018〕11号)精神,我委决定,从今年4月到12月,在全委开展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通过对2017年以来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以钉钉子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 检查委党组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严,常管常严;是否在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百发〔2018〕1号)、《百色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实施方案》(百办通〔2017〕146号)、《百色市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百办通〔2018〕29号)等文件精神。
2. 检查委党组是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领导班子建设年活动,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 检查委党组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办法及系列制度规定、市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检查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 检查是否存在“为官不为”问题:执行党章党规不坚决、搞变通,不按组织程序办事,党内无原则“一团和气”,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出台政策措施后不督办、不落实;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集体决策,避免自己担责,甚至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工作不扎实,履职不认真,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消极应付,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推卸责任等问题。
2. 检查是否存在“文山会海”问题:以会议落实会议,以会议替代工作落实,会议流于形式,会议内容泛泛而过,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以文件落实文件,写文件、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内容不是来自调查研究,而是源自抄袭拼凑,超篇幅、超范围发文,文种、文号、简报该精简的不精简,已精简的违规启用;只求有材料交差,不求质量不讲实效,“凑字数”,缺乏针对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行动等问题。
3. 检查是否存在打造“经典路线”问题: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走秀式调研;检查评比过多过滥,基层干部疲于应付;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搞“材料出政绩”,以文件材料检查任务落实,以汇报材料评判工作成效,抓工作和搞材料主次颠倒等问题。
4. 检查是否存在“冷硬横推”问题:漠视群众疾苦,不作为、慢作为,“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甚至故意刁难;政务服务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长时间不更新,成了摆设;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群众流程多、用时长,未做到“一次性告知”,不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办理事项“推绕拖”等问题。
5. 检查是否存在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面子工程”;项目工程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盲目超标准、超规格建设;项目推进抢建强推,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项目工程搞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政绩,欺骗群众、糊弄上级;不认真开展在建重大民生工程隐患梳理排查工作,消除隐患不力等问题。
(三)检查开展“四风”整治工作情况
1. 是否畅通信访渠道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情况。
2. 是否贯彻落实《百色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实施方案》(百办通〔2017〕146号)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所指向的10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等情况。
3. 是否贯彻落实《百色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百办通〔2018〕29号)精神,围绕扶贫领域六大类28个具体作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等情况。
4. 在年节假期重要时间节点是否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情况。
5. 检查本委贯彻落实《百色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百办通〔2017〕33号)部署的“回头看”整改情况是否到位,是否仍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公款购买服装、公款购买土特产、以会议费名义列支行政经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四)检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情况
1. 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2. 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 是否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情况。
(五)检查建章立制工作情况
检查是否结合本委实际,针对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本委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完善问题防范、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做到源头防控。
三、工作步骤
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从2018年4月启动至2018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上旬)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桂纪通〔2018〕6号)、《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百发〔2018〕1号)和《百色市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百办通〔2018〕29号)精神,以及我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科室、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6月8日前报委办公室,再由委办公室梳理汇总,呈委主要领导审签后于6月10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问题导向,迎接检查。(2018年6月中旬至9月)
市纪委组织检查组对各级各单位开展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零查处、零通报、零问责”的单位。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行为坚决查处;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行为严肃问责;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对2017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坚决查处;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力的坚决查处;对扶贫领域六大类28个具体作风问题整治不力的坚决查处;对开展2018年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走过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各县(市、区)纪委参照市纪委做法组织开展本地区监督检查,市直单位要开展本系统的监督检查,市纪委各派驻机构负责对驻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18年10月至12月)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对本次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形成书面总结。书面总结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20日前报委办公室,再由委办公室梳理汇总,呈委主要领导审签后于12月25日前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周密部署开展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工作。各科室(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以身作则带头抓落实,带头查摆,带头整改,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本科室(单位)“四风”新动向、新情况和顶风违纪问题的检查,发现情况后要及时汇报委办,由委办将线索移交市纪委派驻我委纪检组。
(三)加强情况报告。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二层机构从2018年6月至12月,安排专人填写附件2、5、附件6、附件7的表格,表格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1日前报委办公室,再由委办公室梳理汇总,呈委主要领导审签后于每月2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1.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自查自纠问题发现清单一览表
3.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开展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期间制定相关制度情况明细表
4.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检查发现问题统计表
5.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登记表
6.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查处问题情况统计表
7.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查处问题情况一览表
附件1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组 长:
黄瑞坡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
欧阳可当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
邓智斌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 纲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许大林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韦 钰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朝云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叶道华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
徐扬涛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办公室负责人
王高森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周伦举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综合管理科科长
李福民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城市规划管理科负责人
龙昌正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村镇建设管理科科长
岑玉萍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计划财务科科长
梁翔晖 市质安站站长
赵 般 市规划监察支队支队长
梁 旭 市造价站站长
黄尚锋 市房屋征收办负责人
黄奇峰 市招标站站长(兼建设工程管理科负责人)
黄江春 市地理信息和城乡规划管理站站长
覃兆忠 市档案馆负责人
罗 庆 市墙改办负责人
刘乾明 市劳保办负责人
玉 敏 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由徐扬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新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黄小针同志任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 附件2 | ||||||
|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 活动自查自纠问题发现清单一览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 | ||||||
| 编号 | 存在问题单位 | 存在问题主要内容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人 | |
| 姓名 | 职务 | |||||
| 1 | ||||||
| 2 | ||||||
| 3 | ||||||
| …… | ||||||
| 合计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
| 填表说明: 1.此表由自查自纠科室、单位认真填写,并经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定后报送委办公室,再由委办公室梳理汇总,呈委主要领导签字审定后,于6月10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存在问题单位”栏应填写具体科室、单位。 3.“整改责任人”栏应填写存在问题科室、单位的负责人。 | ||||||
| 附件3 | |||||
|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开展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期间制定相关制度情况明细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 | |||||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制度类型 | 发文时间 | 发文单位 | 修订时间 |
| 1 | |||||
| 2 | |||||
| 3 | |||||
| …… | |||||
| 合计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
| 附件4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 活动检查发现问题统计表 填报检查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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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 存在问题单位 | 存在问题主要内容 | 发生时间 | 问题单位主要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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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
| 1 | ||||||||||||||||||||||||||||||||||||||||||||||||||||||||||||||
| 2 | ||||||||||||||||||||||||||||||||||||||||||||||||||||||||||||||
| 3 | ||||||||||||||||||||||||||||||||||||||||||||||||||||||||||||||
| …… | ||||||||||||||||||||||||||||||||||||||||||||||||||||||||||||||
| 合计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组长签名: | ||||||||||||||||||||||||||||||||||||||||||||||||||||||||||||||
|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检查组填写,经检查组整理汇总后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存在问题单位”栏应填写被检查的具体单位名称,“问题单位主要责任人”栏应填写存在问题的被检查具体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 附件5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登记表
备注:1.各科室、单位每月1日前报送至委办公室,委办公室于每月2日前报送市纪委; 2.问题处理完结后方可正式上报; 3.简要案情描述不超过1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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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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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 查处问题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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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单位(盖章): | ||||||||||||||||||||||||||||||||||||||||||||||||||||||||||||||
| 问题类型 | 信访 举报(件) | 线索 排查(件) | 初核(件) | 立案查处问题数 | 党纪政纪处理人数 | 其他处理方式人数 | “一案双查”问题数 | 问责 人数 | 通报曝光问题数 | |||||||||||||||||||||||||||||||||||||||||||||||||||||
| 小计 | 处级 | 科级及 以下 |
其他人员 | |||||||||||||||||||||||||||||||||||||||||||||||||||||||||||
| 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 | ||||||||||||||||||||||||||||||||||||||||||||||||||||||||||||||
| 违规公款吃喝 | ||||||||||||||||||||||||||||||||||||||||||||||||||||||||||||||
| 公款国内旅游 | ||||||||||||||||||||||||||||||||||||||||||||||||||||||||||||||
| 公款出国(境)旅游 | ||||||||||||||||||||||||||||||||||||||||||||||||||||||||||||||
| 违规配备使用公车 | ||||||||||||||||||||||||||||||||||||||||||||||||||||||||||||||
|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 ||||||||||||||||||||||||||||||||||||||||||||||||||||||||||||||
|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 ||||||||||||||||||||||||||||||||||||||||||||||||||||||||||||||
| 楼堂馆所违规问题 | ||||||||||||||||||||||||||||||||||||||||||||||||||||||||||||||
| 大办婚丧喜庆 | ||||||||||||||||||||||||||||||||||||||||||||||||||||||||||||||
| 其他“四风”问题 | ||||||||||||||||||||||||||||||||||||||||||||||||||||||||||||||
| 合计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本科室、单位在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期间查处“四风”问题情况; 2.“其他处理方式”包括: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 3.本表每月报送一次,各科室、单位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数据至委办公室,委办公室于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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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
查处问题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说明:1.查处问题类型十种类型分,具体为: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②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③违规公款吃喝;④公款旅游;⑤违规配备使用公车;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⑧楼堂馆所违规问题;⑨大办婚丧喜庆;⑩其他“四风”问题。(其中:⑩其他“四风”问题指的是: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等问题。)
2.“单位及职务”请写明单位全称和职务。
3.“级别”分为: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聘用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4.“简要案情”请写明时间、人、事件、金额等要素,如:2017年1月,XXX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5万元。字数不用很长,但必须说明问题。
5.“组织处理类型”: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形式,以及警示约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问责形式。
6. 本表每月报送一次,各科室、单位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数据至委办公室,委办公室于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活动
查处问题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序号 | 查处问题类型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级别 | 政治 面貌 |
简要案情 | 立案 时间 |
结案 时间 |
党纪 处分 |
党纪处分时间 | 政纪处分 | 政纪处分时间 | 组织处理类型 |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 | 移送时间 |
2.“单位及职务”请写明单位全称和职务。
3.“级别”分为: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聘用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4.“简要案情”请写明时间、人、事件、金额等要素,如:2017年1月,XXX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5万元。字数不用很长,但必须说明问题。
5.“组织处理类型”: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形式,以及警示约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问责形式。
6. 本表每月报送一次,各科室、单位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数据至委办公室,委办公室于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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