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发〔2020〕99号
百色市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聘请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浙江佳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清算预收、代收和欠收的水费、电费,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造成小区业主长时间不能得到稳定供电供水服务,严重侵犯小区业主合法权益,造成极其恶劣的舆论影响。此外,鉴于你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到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百建发〔2019〕130号)要求,决定立即暂停你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提取、商品房销售和租赁等)。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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