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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建发〔2019〕135号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 教育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住建领域方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11/24 城事通编辑部 1.1w 阅读 390 点赞 查看原文

市住建局各科室,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自治区、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纪委机关、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住建领域方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5日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问题(住建领域方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专项整治“对群众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求和中共百色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市住房安全保障、住房租赁方面相关问题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的根本任务,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整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坚持利民、为民、便民,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整治。
     二、工作目标
     切实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年底前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确保2019贫困群众通过危房改造、生态移民异地搬迁等政策扶持,持续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基本住房条件。重点打击住房租赁“黑中介”,治理住房租赁中介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年底前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着力加大深度尤其是极度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力度。
     1.强化领导干部责任,保障农危改指标落实。
     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分片包干、乡镇领导挂点、工作队员或乡镇干部包干制度,落实对口责任,解决危改对象“没人管、挂空挡”现象。在全市范围内,只要符合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的农户,全部纳入2019-2020年度改造计划,做到应改尽改,确保危房改造指标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周  纲
    责任科室:村镇科
    2.加强危改对象排查,实行危改数据动态管理。
    组织全市住建系统力量,对各县(市、区)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未实施过危房改造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逐户开展对贫困户进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等级鉴定、核实工作,为全面推进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住建部门积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动态调整机制,对已经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认定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进一步加强对疑似危房的动态管理,加大对贫困户居住在老旧房和高边坡地方的巡查力度,发现新的危房及时申报,原则上每季度调整一次并按要求上报自治区。
    责任领导:周  纲
    责任科室:村镇科
    3.严守危改专项补助资金发放,落实扶持政策倾向支持。
    按照《广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报帐制度和公示制度,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任何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自治区住房安全保障战役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要求,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农村危房改造人数、房屋等级、改造方式等分类确定补助标准,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制定工作,不搞平均主义、普惠政策,重点对深度贫困户进行倾斜,同时,对极度贫困户则按照改造面积标准及建筑成本由政府兜底解决。
    责任领导:周  纲
    责任科室:村镇科
    4.严把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努力打造民心工程。
    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落实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五个基本”要求。督促各县(市、区)组织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房屋工程质量安全,符合基本入住条件,切实做到住人不危房,危房不住人。
    责任领导:周  纲
    责任科室:村镇科
   (二)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纠正和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问题,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
    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检查。
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住房租赁市场乱象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对本地区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台帐。对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开名单,发布交易风险提示,提醒群众审慎选择租赁中介机构。
    责任领导:叶道华
    责任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督查问责。完善登记监管制度,市、县住建(房管)部门严格落实租赁中介机构备案制度,积极推行中介人员实名服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租赁行为。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住房租赁乱象整治要求和工作方案,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市场监管、金融、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查处。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以及网络、报纸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建立部门联合查处机制。
    责任领导:叶道华
    责任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3.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公正执法。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备案情况、从业人员情况、信用信息,尤其是违法违规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要通过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向社会通报,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为住房租赁市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开展整治住房租赁“黑中介”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上报典型案例。
    责任领导:叶道华
    责任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四、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市住建局成立住建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陆  伟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  纲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  钰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道华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组  员:龙昌正  市住建局村镇科科长
             农本福  市住建局物管科科长
             杨  琴  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徐扬涛  市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
             黄  轩  市住建局村镇科科员
             黄伟东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员
             杨谨泽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员
             李嬿媛  市住建局办公室科员(联络员)
    住建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督导推进、情况汇总、报告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排查住房保障、住房租赁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加强审核把关。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快速有效解决群众对住房保障和住房租赁的诉求,以好作风、出实效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
   (二)认真总结经验。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将发现的住建方面突出问题作为打好住房保障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点,创新执法措施,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查处各类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一个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同时,要巩固工作成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建立和完善住建方面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彻底杜绝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的情况。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住房保障、住房租赁问题整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对单位和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工作组不定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行动进度滞后、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等消极行为严肃批评,监督指正,确保集中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印发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共印2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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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