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发〔2021〕46号
关于加快推进农房管控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重点改革任务督察调研工作的通知》(百改革办通〔2021〕8号)要求,现将《百色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百改革发〔2021〕1号)文件附件3《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重点改革举措落实督察清单》中第2点“加强农房建设管控”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请各县(市、区)加快落实《关于加强广西农房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2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78号)文件要求。
2.请各县(市、区)将落实推进《关于加强广西农房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20〕3号)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2021年7月8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市局村镇科邮箱bjczk001@163.com。
3.请各县(市、区)及时填报附件1《2021年百色市乡镇开展农房管控工作情况统计表(住建)》,于2021年7月8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市局村镇科邮箱bjczk001@163.com。
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统计辖区内各乡镇推进“加强农房建设管控”事项数据,形成汇报材料。各县(市、区)在统计数据时要确保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组成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如有发现问题数据,将报市委改革办,并全市通报。
附件:1.2021年百色市乡镇开展农房管控工作情况统计表(住建)
2.《关于做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重点改革任务督察调研工作的通知》(百改革办通〔2021〕8号)
3.《关于加强广西农房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20〕3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78号)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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