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发〔2019〕127号
关于要求查处右江区龙景街道莲塘社区第一村民小组综合楼项目2#、3#楼综合楼的通知
百色市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检查发现,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莲塘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村民村民小组建设的2#、3#综合楼项目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动工建设,目前项目已经完成建设,并准备投入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和城区规划建设管理职能的通知》(百政发〔2014〕38号)第四点“授权右江区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形式的私人(包括私人公司)建房、农村三产用地建设及集体土地上建设活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请你局高度重视,抓紧时间查处,以便我局对右江区龙景街道莲塘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村民村民小组建设的2#、3#综合楼项目给予补办相关许可手续。
附件:2#、3#综合楼项目图片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5日
关于要求查处右江区龙景街道莲塘社区第一村民小组综合楼项目2#、3#楼综合楼的通知
百色市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检查发现,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莲塘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村民村民小组建设的2#、3#综合楼项目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动工建设,目前项目已经完成建设,并准备投入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和城区规划建设管理职能的通知》(百政发〔2014〕38号)第四点“授权右江区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形式的私人(包括私人公司)建房、农村三产用地建设及集体土地上建设活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请你局高度重视,抓紧时间查处,以便我局对右江区龙景街道莲塘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村民村民小组建设的2#、3#综合楼项目给予补办相关许可手续。
附件:2#、3#综合楼项目图片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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