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
政策政策文件

百民字〔2017〕28号百色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百色市民政局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5/07 城事通编辑部 1.9w 阅读 79 点赞 查看原文

百民字〔2017〕28号

百色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百色市民政局

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百色市民政局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民政局

                          2017年4月3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百色市民政局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发〔2017〕8号)精神,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主题实践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优化投资环境,争当营造‘三大生态’排头兵”这一目标,以改进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为抓手,以改善政务环境为突破口,以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以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树立责任观念、服务观念、发展观念,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切实解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民生问题,改善和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

二、重点整治内容

通过整治和强化“五项工作”,进一步优化民政发展环境。

(一)强化行政审批工作。结合今年市政府部署开展的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和编制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工作,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办结告知制”、“并联审批制”,不断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结时限,对进驻窗口的全部审核审批事项进行科学分析,以确保审核审批质量为前提,进一步精减和优化办事环节。强化考评监督,规范窗口人员管理,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制定便捷式办事服务指南和窗口服务明白卡。

(责任单位:民管科、福利科、优抚科、安置办、救灾科、政权科、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二)强化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及时、主动在民政网站进行公开。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回复工作。加强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页内容。进一步规范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本着为民解难、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精神,认真抓好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强化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以形势教育、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和民政业务知识为重点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民政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加大民政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探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政策措施和人才培养使用方式,不断发展壮大民政工作力量。

(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

(四)强化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坚持一手抓民政业务、一手抓廉政建设,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分工协作、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加强对群众投诉问题的督查督办,严肃查处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组、办公室、监察室)

(五)强化民政资金监督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围绕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发放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民政资金持续增长、安全运行,更好地发挥民政专项资金对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和推进作用。

(责任单位:纪检组、机关各科室)

三、实施步骤

此次综合整治活动从2017年4月中旬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整改、评议考核、巩固提升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4月中旬)

出台实施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我局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员,组织安排好相关整改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4月中下旬)

通过走访调研和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广泛听取民政管理的服务机构和投资者对我市民政部门投资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根源,梳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7年4月下旬—6月中旬)

局机关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任务和分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分步组织实施,完善有关工作体制机制,逐项抓好落实。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评议考核阶段(2017年6月下旬)

对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年中总结,于6月30日前报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织有关单位、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单位的投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检查和评议结果专题报告市委、市政府。对整治工作开展扎实有效、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对整治不力、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7月—12月)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梳理活动成效,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巩固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资环境发展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对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进行年终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局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本局已成立“两年一争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工作执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季度分析会、年中分析会、年终总结会,听取整改汇报,把握工作进展,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局机关各科室要积极主动抓好分项工作的落实,形成各科室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干部年度绩效考评进行考核。局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以督查报告书面形式报送局党组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正面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民政网站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开展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在局机关开设宣传专栏,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关心支持投资环境整治,营造共创良好投资环境的浓厚氛围。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