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发〔2021〕30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百色市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摸底排查“回头看”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0日
百色市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
摸底排查“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的有关工作要求,杜绝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反弹,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全面开展全市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摸底排查“回头看”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监测,严格落实动态清零机制,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任务目标
(一)抓好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监测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脱贫人口安全保障监测机制,落实定期巡查制度,重点关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保障情况,突出做好极端天气、汛期等特殊时期的农村房屋安全防范工作。
(二)摸底排查住房安全无保障情况。各县(市、区)要对现存或新增的农村危房进行摸底排查,有脱贫户依然存在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的,要采用租借、修缮、新建等方式尽快解决,防止出现住房安全无保障的情况。因灾受损出现的新增危房,要及时对受灾农房进行房屋鉴定、分类统计,建立明细台账,指导重建。
三、行动内容
(一)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与乡村振兴(扶贫)、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二)重点排查住房安全无保障对象。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以下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进行重点摸底排查:
1.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2.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发现有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对象,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支持范围。
四、时间安排
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摸底排查“回头看”行动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至6月4日,为期8天。6月7日前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梳理汇总行动成果,将行动总结和2021年百色市农村危房情况统计表(附件)经主要领导审定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工作邮箱(sfmwgb@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压实责任,落实好人力物力,保障行动有序高效开展。
(二)对标重点工作。各县(市、区)在开展行动时,要把握实事求是这一核心要义,与各类巡视、媒体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相结合,与目前各地开展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不出现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反弹。
(三)狠抓整改落实。各县(市、区)要将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对发现问题逐项列出,细化整改任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开展对照检查,一项一项整改清零,全面推动深入整改,确保整改见底到位。
(四)强化绩效考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绩效考评内容。行动结束后,将通过成效数据比对,对各县(市、区)数据质量来进行排名。
附件:2021年百色市农村危房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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