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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民字〔2024〕8号百色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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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民字〔2024〕8号百色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4-26 09:00     来源:百色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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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深入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百色市民政局

2024426

深入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深入整治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关工作部署,紧盯发生在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身边、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围绕整治重点深入查找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增强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20244月中旬至20247月底,围绕社会救助“精准抓抓精准”工作部署,对全市所有在享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对象开展集中排查集中整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和多房有车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低保等违规享受救助政策待遇问题。通过排查整治,推动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困难群众,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促进全市社会救助规范化。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检查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边民生活补助审核认定不规范问题。各县(市、区)要突出社会救助“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检查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和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项目审核认定工作情况,重点查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环节中的身份证、户口本、困难情况说明、入户调查记录、核对授权书、公示记录、有争议的进行民主评议记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是否签批意见等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审核认定,是否存在冒用他人权限或者利用虚假材料违规办理、套取、侵占困难救助资金和边民生活补助金问题。

(二)严肃查处“人情保”、“错保”等违规违纪问题。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和多房有车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以及死亡人员领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大,信访问题多的地区要重点检查,不得隐瞒、包庇。对清查出来的问题低保、特困等立即停保停养、及时清退,对清查出来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及时处理。

(三)坚决纠正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纠正工作中存在的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及时受理求助申请,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救助申请、受理、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加强对网上自助申请受理进度实时监控,防范社会救助经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四)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防范社会救助经办过程中的“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按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的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严格清查和登记备案,杜绝各级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让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现象。

(五)开展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待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入住乡镇敬老院(包括公建民营乡镇敬老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坚决制止实行特困人员与自费入住社会老年人不同膳食标准、不同服务标准的“一院两制”,确保特困人员与自费入住社会老年人享受到统一的服务标准、膳食标准等,切实维护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权益。杜绝挤占、挪用特困人员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六)开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工作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认真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政策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各项工作机制,加大实地排查走访力度,扩大普及宣传范围,做到精准排查、及时认定,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享尽享”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415日430日)。市、县(区)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层层部署,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要把整治工作方案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初步排查阶段(2024年5月1日-6月30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强化落实责任,对在享对象名册进行逐一核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100%入户核查,县级民政部门要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同时依托核对信息平台查询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信息。全面开展初步排查。

(三)全面复查整治阶段(2024年7月1日-7月15日)。各县(市、区)要严格进行全面复核,深入细致地开展对象核查清理工作,对可继续享受低保的家庭要完善其低保信息系统数据,对不符合条件和政策要求的低保家庭,要坚决清退。

(四)总结成效阶段(2024年7月15日-7月31日)。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取得成效,以县(市、区)为单位于7月25日前上报市民政局。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市民政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忠敏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丁丽华  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莫丁汀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建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日常工作)

成  员:许永华  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农尚东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黄  双 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

黄翔芳  市民政局养老科科长

谢  霞  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

黄岳护  右江区民政局党组书记

  妮  右江区民政局局长

梁祖能  田阳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深昉田东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范观华  平果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世照  德保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覃传统  靖西民政局党组书记

马燕春  靖西民政局局长

黎明新  那坡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莫丽红  那坡县民政局局长

祝铭声  凌云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家龙  乐业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欣明  田林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启朝  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梁明英  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吴大忠  西林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办公室主任任建伟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农尚东郑重和抽调其他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实行边查边改。从20245月起,由局领导带队,从各科室、直属单位选派精干力量组成指导组,到县(市、区)开展导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县(市、区)要以整治为契机,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制度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强化责任追究。要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为契机,围绕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全面排查线索,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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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