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022年1月,自治区审计厅对我市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提出应整改的4个方面问题,我市全部认领,并立行立改。截止7月底,反馈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整改主要措施
百色市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立足早改、快改、彻底改,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层层抓落实,对照审计发现问题,列出审计整改责任清单,逐条查摆问题原因,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逐条逐项限期整改,定期对账销号。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监管使用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集中供养和救助机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
1.资金筹集分配拨付方面。
(1)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 34.56 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右江区民政局已于2021年12月29日上缴财政29023.46元,2022年3月28日上缴财政5318.71元,合计34342.17元。德保县民政局、医保局已将未上缴历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利息收入31.13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2)关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未直接拨付到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存在资金安全隐患”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右江区民政局已将集中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费拨付到百城街道、四塘镇、阳圩镇、汪甸瑶族乡、永乐镇、泮水乡等6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专户。田东县通过撤并整合不具备设立对公帐户的敬老院和五保村,重新安置199名特困人员。在机构集中供养的有101人,其中,平马、作登敬老院67人,林逢敬老院23人,林逢镇中心卫生院3人,田东康泓医院8人,其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已直接拨付到供养机构对公账户;已故7人,不符合条件核销2人,转低保1人,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自愿回原户籍地或监护人常住地转为分散供养87人。
(3)关于“以拨代支虚列支出,涉及金额 335.81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德保县医保局已在审计期间将335.81万元退回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财政专户。
(4)关于“医疗救助资金结余较大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德保县医保局己在全县开展全面排查,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已按政策规定足额发放到位。2021年医疗救助资金总支出2884.65万元,已使用2020年累计的结余资金1899.35万元。
(5)关于“未及时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22.90 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田东县民政局已拨付22.90万元到相关供养机构,并督促托养机构定期申请资金,并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确保救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资金使用和待遇发放方面。
(1)关于“扩大范围支出救助补助资金 11.54 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已筹集11.54万元填补到市儿童福利院专户,并研究往后儿童福利院正常运转所需水电费、维修经费的资金保障。
(2)关于“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不及时,涉及金额 1.94 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右江区民政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办文速度,加强与部门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将各项补贴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3)关于“百色市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结存比例较大, 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百色市儿童福利院已于3月31日将结余资金7.63 万元按原渠道退回右江区民政局。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百色市救助管理站已于2022年元月1日起,健全并执行新物资仓库管理制度。右江区民政局已于2022年元月联合四塘镇人民政府整治四塘镇敬老院帐务,并列入今后四塘镇人民政府财务进行核算。
(5)关于“未足额缴纳租赁管理费,涉及金额 6.30 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德保县民政局在审计期间已收取2020年、2021年租赁管理费6.3万元,并上缴至德保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
(二)集中供养救助机构职责履行情况。
1.儿童收养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捡拾儿童血样检验环节不够严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百色市公安局刑技支队已建立DNA生物样本检验台账,对各县(市)局、分局户政大队送过来的被捡拾儿童血样进行一人一档登记管理,并做好血样检验及出具《DNA比对结果告知书》工作。审计厅抽查发现的39名被捡拾儿童(其中右江区24名、田东县5名、德保县10名)既没有系统信息记录也未能提供这部分被捡拾儿童的血样检验图谱证明,经市公安局核查发现有24名被捡拾儿童(其中右江区20名、田东县4名)在审计厅审计前已经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所余15名被捡拾儿童(其中右江区4名、田东县1名、德保县10名)由右江分局、田东县公安局、德保县公安局于2022年3月2日前全部采集血样录入“全国公安机关DNA系统”,送市公安局刑技支队检验,并填写“无户口人员生物样本交接登记表”。
(2)关于“未及时将被捡拾儿童信息录入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田东县公安局已将3名被捡拾儿童凌佳佳、罗祥栩(曾用名田小小)和黄雨婷采集血样送市公安局刑技支队检验,并填写“无户口人员生物样本交接登记表”。德保县公安局已将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被捡拾的9名儿童重新采集血样,送市公安局刑技支队检验,并填写“无户口人员生物样本交接登记表”。
(3)关于“部分派出所捡拾儿童报案的接处警程序不够完善”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百色市公安局召开无户口人员DNA采集检验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并制定《百色市公安机关开展不规范办理无户口人员落户整改工作方案》(百公(办)网传〔2022〕40号),组织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对2013年以来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弃婴(儿童)血样检验以及办理落户等材料进行排查整改。右江分局已对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工作进行整改,使用新捡拾弃婴报案证明。田东县公安局已组织排查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血样检验以及办理落户情况,并于2022年3月29日下发《田东县公安局关于传发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血样检验以及办理落户情况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公通〔2022〕23号),部署整改并要求今后要规范血样送检程序、规范出具捡拾弃婴(儿童)证明、严格落户审批流程。德保县公安局已对9名捡拾儿童重新进行DNA采集血样,送市公安局刑技支队检验,并填写“无户口人员生物样本交接登记表”;对个别儿童未经血检亦办理落户已补做血检并完善材料。
2.儿童福利机构职责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百色市儿童福利院未配备专业岗位人员”的问题。市儿童(社会)福利院目前在院智障、肢体残疾以及精神病患等儿童17人,寄养10人;智障、肢体残疾以及精神病患等成人20人。为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市儿童福利院已组织员工参加执业资格培训、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23人;通过购买服务,配置了社会工作者、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等。
(2)关于“百色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未及时办理 14 名成年养育对象的离院手续”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截止3月10日,百色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已为院内所有超龄养员办理离院手续并妥善安置:与右江区寄养的3名超龄养员解除寄养协议,由辖区自行安置;5名超龄在校学生继续读书;4名超龄养员安置到市级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华宇乐安老院)托管;2名超龄患有精神疾病的养员安置到百色市第二人民医院托管。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职责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于“流浪乞讨人员长期滞站未得到有效安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百色市救助管理站已于 11月29日完成该批8名长期滞留特殊受助人员的安置落户,落户单位为百色市社会福利院(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站前大道110号)。田东县救助站涉及受助的4人在审计入驻前均已离站。田东县民政局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台账资料,严格落实救助管理政策,2022年1月以来无此类情形。
4.集中机构未落实食品、消防等安全要求。
(1)关于“未落实食品安全要求”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右江区民政局已落实每天食品留样安全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从业健康合格证。田东县李树安(林逢镇敬老院)、潘金东(坡塘敬老院)、周国宁(坡塘敬老院),均已全部取得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德保县民政局已安排燕峒乡美圩五保村管理员每天一日三餐留样48小时,并拍照上传德保县民政局备查;责成龙光乡大旺幸福院管理人员重新整理库房,把食物、木炭、消毒设备放置不同的房间,摩托车移到库房外的停车处。
(2)关于“未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百色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已查找到2012年11月26日由百色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广西百投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百色市民政福利项目(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程》(百公消[2012]凭字第0051号)印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福利院消防工程于2012年已通过验收合格后才投入使用,已不存在未办理消防验收合格证问题。德保县康寿养老院配备烟雾报警器,更新消防失效器材,并通过消防备案验收;燕峒乡敬老院、燕峒乡美圩村敬老院、龙光乡敬老院、东凌镇高国联合五保村和东凌镇登限联合五保村等5个集中供养机构已更换新灭火器;燕峒乡美圩敬老院厨房新配备2个灭火器;龙光乡敬老院将与粮食一同摆放的失效灭火器另行放置其他无人居住的房间。
(三)救助政策落实情况。
1.救助对象资质审核方面。
(1)关于“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右江区民政局经复核128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已停保128人,已停保并追回低保金的有43人,涉及金额为70120元,已于3月11日全部退回国库。田东县民政局已于2021年12月停保20户77人,2022年1月停保16户76人。德保县民政局经复核钟连采、黄敬兰等47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已停发已经不符合享受低保救助、特困供养待遇条件的农永玖、钟连采等42人,将已停发特困供养待遇但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陆庆忠等5人转纳入低保救助。
(2)关于“重复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德保县民政局已追回重发资金0.18万元。
(3)关于“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右江区8名重度残疾人的2020年和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已由百色市儿童福利院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内按时足额缴纳参保。右江区医保局已办理15名医疗救助补助,已拨付医疗救助金额4869.7元。余下8名(其中黄中辉2次住院,有两条记录,实际为7个人)不符合医疗救助人员因住院前已停保不再享受低保待遇,故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补助。德保县医保局已将符合补助的1565人共资金266280.00元拨付至各乡(镇),由各乡(镇)直接拨付到各对象账户。
2.关于“医疗相关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截止2022年3月28日,上述241名低保人员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为:有42人因不再符合条件已停止低保待遇,不再享受医保政策补助待遇。其余应参保低保人员199人,已参保199人,参保率100%。
3.关于“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方面情况” 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右江区已组织对陆祖高等16户47人作停保处理,其中已经作停保处理并追缴低保金的13户37人,已追回低保金49780元;因病因学等其他原因的家庭作停保处理不追缴低保金的3户10人。并督促各乡镇(街道)每半年对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发起线上核查。田东县在2021年12月31日,有城乡低保在享20033人,提交核对平台受理有42429人,占低保人数211.80%,落实保障家庭每六个月核对(监测)一次以上的规定。德保县民政局及时组织各乡(镇)收齐在享低保对象身份证、户口簿和核对委托书等证件材料,并发起批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经完成12748户40183人在享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核出存在大额存款、车辆等一票否决事项的408户1454人低保对象给予停保处理。因对象未及时提供相关身份信息材料无法发起核对的 832户860人,动员对象补齐材料。
(四)其他应予关注的问题和情况。
关于“临时救助认定超 25 个工作日时限,应急性救助作用发挥不及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右江区民政局于2022年3月19日举办临时救助操作规程专题培训,并持续加强对乡镇(街道)受理、审核临时救助工作的督导。目前,各乡镇(街道)、右江区民政局已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审核认定操作规程》(桂民规〔2021〕5号)文件规定执行受理、核对程序开展临时救助金审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临时救助认定,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田东县民政局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在受理、审核临时救助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按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竭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审批救助,充分体现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
三、推进长效管理
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规范管理,切实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好用好,最大化发挥其使用效益。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我加压。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举一反三持续做好整改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自我除弊、自我完善。
(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规范安全。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完善内部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金等资金的监管,加大核查力度频度,保障资金发放的及时性、精准性、安全性及合规性,防止各级各部门因经费不足挤占挪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消除资金安全隐患。
(三)共享数据信息,强化动态监测。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完善社会救助与金融机构、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困难群众保障,动态剔除不符合保障条件人员,落实动态管理。
(四)加强源头治理,巩固整改成果。以审计发现问题为导向,再开展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剖析问题根源,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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