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加大对脱贫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边缘人口,以及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的排查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继续纳入保障范围。1-7月,全市新增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7628户24954人;截至7月,全市城乡低保对象33.26万人,累计支出城乡低保金6.3574亿元,城乡特困1.56万人,累计支出特困供养金8687.54万元,实施临时救助38.10万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金1.0351亿元。
2.争取到各级资金8796万元,用于靖西市福利院、田林县老年养护院、凌云县前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田阳区田州镇兴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田阳区田州镇河东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凌云县加尤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项目建设,目前,项目正在做前期工作,预计10月份动工建设。截至8月底,全市共发放高龄补贴89571人次,约4430.05万元。整合全市42家养老机构,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3.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机构抚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2021年每人每月1350元提高至 1422 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2021年每人每月950元提高至1022元,不断改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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