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办〔2018〕316号
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巩固深化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二层机构: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抓住重要节点,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履行“一岗双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履行“一岗双责”,把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与落实党的十九大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问题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坚决按照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通过科室(单位)会议、短信提醒、微信和QQ群发等形式,重申和强调有关纪律要求,并率先垂范,带领本科室(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做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各种顶风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
各科室(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新修订的党章,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到令行禁止。节日期间,严防违规公款吃喝、收送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或提供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杜绝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营造节日风清气正的氛围。
三、强化监督问责,严查“四风”问题
委办公室、综合科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活动,检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土特产送节礼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行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具体表现,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潜入地下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经发现,及时将线索报经委党组审定后移交派驻纪检组。
委综合科要于两次节日收假后,组织委考勤组对节后上班纪律做考勤,并印发考勤通报;要认真总结元旦、春节期间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有关工作情况,形成阶段性汇报书面材料分别于2019年1月3日和2月12日前报送市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派驻我委纪检组。
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巩固深化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二层机构: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抓住重要节点,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履行“一岗双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履行“一岗双责”,把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与落实党的十九大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问题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坚决按照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通过科室(单位)会议、短信提醒、微信和QQ群发等形式,重申和强调有关纪律要求,并率先垂范,带领本科室(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做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各种顶风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
各科室(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新修订的党章,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到令行禁止。节日期间,严防违规公款吃喝、收送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或提供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杜绝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营造节日风清气正的氛围。
三、强化监督问责,严查“四风”问题
委办公室、综合科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活动,检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土特产送节礼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行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具体表现,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潜入地下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经发现,及时将线索报经委党组审定后移交派驻纪检组。
委综合科要于两次节日收假后,组织委考勤组对节后上班纪律做考勤,并印发考勤通报;要认真总结元旦、春节期间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有关工作情况,形成阶段性汇报书面材料分别于2019年1月3日和2月12日前报送市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派驻我委纪检组。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