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百色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百绩发〔2022〕3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聚焦问题,狠抓整改,如期完成2021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意见建议内容(1项)
“希望政府部门再接再厉,为民办更多的实事,特别是倾向于老弱群体方面的好事。”
二、整改措施
(一)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享尽享”,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成果。
(二)加快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满足老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关爱保障制度,落实相关责任,切实保障好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权益;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和统计工作,提高高龄补贴的发放标准。
(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不断改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生活状况。
三、整改工作成效
(一)基本民生保障精准有力。加大对脱贫不稳定贫困人口的排查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继续纳入保障范围,截至10月底,全市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24万户4.05万人、城乡特困人员1675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33.28万人、城乡特困人员1.5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2.7万人,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显著。兜底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9.05亿元、特困救助金1.22亿元、临时救助金1.05亿元、边民生活补助金2.07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0.95亿元,惠及92.68万人次。
(二)养老服务不断优化提升。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筹集资金8796万元用于7个县级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示范工程建设,完成7个示范性养老机构、2个示范性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12个示范性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农村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今年来共整合49家敬老院和五保村,集中力量提供优质服务,有效促进养老领域疫情防控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发放高龄补贴871825人次,约67546410元。
(三)社会救助标准稳步提高。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20年的每人每年5110元提高到2022年的每人每年6000元;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分别由2020年的平均每人每月390元、235元提高到2022年的每人每月395元、240元;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由2021年的每人每月1350元、950元提高到2022年的每人每月1422元、1022元。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6.6亿元,社会救助投入逐年增加。
附件:百色市民政局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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